中国古代刑罚的发展与变化 原始社会,在舜禹统治时期,确认了不少有关处罚的规定,但那时并不成法,而只是以习惯的方式出现。例如,舜时已有了将贪赃(墨)行为与劫掠(昏)杀人行为并列,一并处罚的处罚习惯,体现了当时的社会已经注重对行政人员的整治和管理,严厉制裁渎职、贪污行为。而《汉书刑法志》中说:(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即禹根据当时人们道德日益衰败的状况制定了肉刑,据《尚书吕刑》的记载,当时的肉刑为劓(y)、刵(r)、椓(zhu)、黥(qnɡ)四种。 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正式建立后,奴隶社会便逐步确立了黥、劓、刖(yu)、宫、大辟五刑制度,其中前四种仍为肉刑,大辟则为死刑。如...
中国古代刑罚演变的原因 大体上,中国古代刑罚发展变化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及当权者指导思想的不断变化导致了刑罚的发展变化。法律制度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形成,都是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经济条件紧密相连的。原始社会时期,没有国家、没有法律、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认识自然的能力低下,当时的原始习惯也是由以采集和渔猎为标志的低下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惩罚方式简单残暴。后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成为主导,逐渐产生了相当多的习惯法。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人们对物质世界的进一步认识,刑罚的体...
黥刑 中国古代的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可根据刑罚的出现、确立及作为主刑使用的时期的不同,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奴隶制五刑是指黥、劓、刖、宫、大辟。其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种是对肉体的刑罚,而且受刑后无法复原。奴隶制五刑在奴隶制社会逐渐确立后,在汉文帝之前一直通行,其中有的刑罚甚至一直延续到后世。这五种刑罚并未完全包括当时的所有刑罚,但通行时间较长,因此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黥刑,也叫墨刑。这种刑罚实施时,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后涂墨,这样伤好后便会留下深色的伤疤。古有中刑用刀锯,其实用钻凿。的说法,其中凿就是实施墨刑的工具。 起初,黥...
劓刑 劓,会意字,顾名思义,劓刑的行刑办法即割鼻子。 战国时期,魏王送给楚王一个美女,楚王非常喜欢,但楚王原来宠爱的一个名为郑袖的妃子非常嫉妒,便设计陷害美女。她开始的时候表现得非常喜欢那位美人,用尽一切方法讨好她以消除美人对她的戒心,同时也蒙骗了楚王。天长日久,美女把她当成姐妹,非常信任她。于是,她便对美女说,楚王不喜欢你的鼻子,你要故意常常捂住鼻子,这样楚王就会永远喜欢你了。美女信以为真,入见楚王时,坐在楚王身边便总是捂鼻。楚王不解其意,便问郑袖是何缘故,郑袖便借机进谗言说是美女嫌楚王身上的气味难闻,楚王听后心中自然不悦。郑袖见已挑起...
刖刑 刖刑,又叫剕刑,犯人受此刑罚要被砍掉一只脚。周时称刖,战国、秦时则称其为斩止(古时,止通趾)。 战国时,此刑罚根据惩罚强度分为斩左止和斩右止两种。当时人以右为上,左为下,因此,以斩右止为重,以斩左止为轻。汉文帝改肉刑时,便把斩右止改为死刑,斩左止改为笞五百,这更加说明斩右止比斩左止刑重。而若一人两次犯罪都应受斩止刑,已被斩掉一只脚,那就要斩掉另外一只。楚国有一和氏在楚山中得到一块璞玉,因觉是宝物,便将其献给了楚厉王。厉王请来玉工鉴定,玉工却说所献之物是块普通石头。厉王便以欺君之罪对和氏实施刖刑,砍掉了他的左脚。厉王死后,武王即位,为...
宫刑 宫刑,也称为阴刑、蚕室刑等,这种刑罚就是破坏人的生殖器官。实施这种刑罚,对于男性犯人则割去其外生殖器,而对于女性犯人则施以幽闭。对于幽闭,有不同的看法,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幽闭即是将女子幽禁在宫中而不得外出;而另一种说法认为幽闭是用棍棒击打女性犯人腹部,把子宫压离正常位置,堕入腔道,使其不能交媾及孕育。 该刑罚起初主要适用于犯淫乱罪的人,即《周礼秋官》中所述的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因此宫刑有淫刑之称。后来,宫刑不仅对犯淫罪者使用,而且成为一种普遍适用的重刑,可以对多种重罪使用。 宫刑起源较早,据《尚书吕刑》说,黄帝、舜、禹时期的苗民...
笞刑 奴隶制五刑中,有四种属毁人身体的肉刑,汉初文帝时被废除。自汉至隋唐,统治者又逐渐规定了几种新的法定刑来代替原来的五刑,被称为封建制五刑,即笞刑、杖刑、徒刑、流放刑和死刑。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一直通行,其中大多在之前就已存在,到隋唐才被正式确定为主刑和法定刑罚来使用。 笞,即笞打,击打使人受痛,行笞刑时一般打臀部、背部等部位。 笞刑在古代社会中早已存在,在用于国家刑罚的同时,也多用于一般教育所用的教刑,如李悝的《法经》曾规定对太子行笞刑: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由于战国时的笞刑既是一种可随时使用的刑罚手段,又是一种可...
杖刑 杖刑,也为击打刑。常与笞刑并用,也属封建制五刑中的轻刑。 汉代已将笞刑规定为一种法定常刑,一种重刑,执法者甚至君王都不得随便以笞责罚他人,而古代统治者又需要一种比较轻微的责罚手段,以便对那些不构成犯罪但又使他们气愤、不能容忍的行为实施惩戒,于是实践中便又慢慢创造出一种鞭杖之刑。它也像春秋时的鞭,战国时的笞一样,可以由执法者或君王对那些有轻微不遵教令行为的人实施几下、十几下或几十下的临时处罚。东汉明帝时,这种鞭杖的刑罚对那些有轻微失礼、违旨行为的官员也可使用,百姓则更不必说。三国时期,由于战争环境打破了正常的法律秩序,于是鞭杖之罚越用...
徒刑 徒刑,是强制犯人劳役的刑罚。《唐律疏议名例》解释说:徒者,奴也。即劳役。 徒刑之名始于北周,在此之前,那些强制犯人服劳役的刑罚统称为劳役刑,而被行刑的众人则被称为刑徒。春秋时期及其前后,被处以肉刑的人都要为国家服劳役,由司徒加以管理,即所谓的司徒主众徒,如《史记》记有黥徒、钳徒、骊山之徒,又如贾谊的《过秦论》中也有迁徙之徒之说。劳役刑本是由这个制度演化而来的,那时,肉刑为主,服劳役为辅。而后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劳动力对国家的重要,尤其是战国时期,国家为了军事或经济的目的,需要大量供随意驱使的劳动力。于是,在实践中除了继续使用肉刑外,...
流刑 流刑,就是使犯人离开一定地区而到边远地区去生活或服役的一种刑罚。其根本特征是使犯人离开一定地区并限制其只能在某一特定地区活动,更不准返乡。 流刑起源较早,据《尚书》记载,早在舜时就已存在。舜曾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其中的流、放、窜、殛都是流放的意思,而幽州、崇山、三危、羽山都是比较边远的地区。流放在春秋之前是作为宽宥之罚使用的,君王对那些应处五刑而情有可原的人,赦免了觉得轻饶了他,用五刑又觉得太重,于是采用流刑,使其肢体完全,将其流放到远方。因此,史书记载的流刑多用于大臣、贵族甚至国王,如伊尹放太甲,...
法定死刑 死刑,即将犯人杀死,剥夺其生命,使其再不能凭自己的力量供奉先人、建造家园、创造财富、养老扶幼,享受人间的欢乐,这是最重的刑罚。由于将人处死的执行方法多种多样,因此古人又按其不同的执行方法给予其具体的称谓。在漫长的古代社会历史上,统治者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死刑对臣民的威慑作用,最有效地惩罚不忠不孝者及其他罪人,不断创造、变换死刑的执行方法,不仅有法定的,还有法外的,不仅有个人的,还有家族的,如此种种,在我国古代灿烂的文明史上也留下了无比血腥的记录。下面本书就将几类常见的做详细介绍。 这里的法定死刑,是指曾被明确写入法典的死刑,以下是几种古...
法外死刑 这里所说的法外死刑,主要指从未进过法典的死刑,也就是在整个古代社会不管哪个朝代都没有或极少将其规定为法定刑罚的死刑。这种刑罚没有一定的规定,常由君王和酷吏随意来做。 1.炮格,也叫炮烙。这种刑罚就是先在铜格上涂油,在它的下面生火,让犯人在铜格上行走,犯人不堪灼烫,便会失足坠入火中烧死。据传这是夏代暴君桀看见蚂蚁爬在烧热的铜斗上,爪被烧烫坠火而死而发明的酷刑。夏朝的谏诤之臣关龙逢歌而赴火,就是死在炮烙之刑下。其后,元代也曾使用过炮烙这种酷刑。 2.醢(hǎi)。是一种把人做成肉酱的刑罚。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商纣王统治时期,一位叫九侯的大臣把自...
参夷与连坐 一个人犯了罪,惩罚这种犯罪的刑罚是只及犯罪者一身,还是连及他人,这从战国以来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当人们还没有最后摆脱氏族制度的影响,还不是以独立的个人身份参与社会生活时,国家对一定的犯罪行为的惩罚常常是连及未参与犯罪的其他人,也就是一人犯罪罚及子孙。参夷和连坐便是古代刑罚中一人犯罪罚及他人的制度。 参夷,即夷三族,又称为族刑,即一人犯罪则灭绝三族。战国时期,秦、楚等国都有族刑,如楚灵王时囚庆封,灭其族。对于三族,大多数限于父母、兄弟、妻子。汉初时沿袭秦朝旧制,法律上有三族刑。汉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除去了三族罪,在法律上也废除...
头部的刑具 古代刑罚多种多样,执行刑罚的刑具更是五花八门、不可胜数。 1.施用于头顶的刑具。 古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手段就是从头开始的,而从头开始当属暴君商纣王金瓜击顶首开先河。金瓜是古代铜锤,外形似瓜,故称金瓜。古代有金瓜击顶之刑,即用这种刑具击砸犯人的头颅。这种刑罚源于商周时代,到后代这种刑具演变为铜铁大锤兵器。 商鞅变法时期还有另外一种施用于头顶的酷刑,即凿颠酷刑。赵背户村秦刑徒墓出土的一具骨架,除头骨上有两个小洞外,其他部位均未发现受过刑罚的痕迹,则可断定其是受凿颠而死的。凿颠之刑所用刑具为铁凿和铁锤,有时击凿过猛可深入颈部,顿时致死。 2.头顶下...
颈部的刑具 1.枷。枷是古代套在犯人脖子上的刑具,起源于商周之间的梏刑具。梏刑具是用圆木夹脖子形成的夹具,发展为后来的由两块木板合成的枷刑具。这种刑具始于晋代,并一直沿用至清代,在其长达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中,其规格、重量、样式也不断变化,时重时轻、时大时小。用途也更加广泛,有的利用枷的功能,将其施用在手上、脚上。从所用材料上看,除了以木头为主外,还有的用铸铁、皮革等制成,也有用绳子铁链配置的。一般木枷由一个人戴,也有一枷两人戴的,还有三人戴的。 隋唐以后多用木枷,且各朝代的枷皆有定制。据《唐六典》规定,枷长二尺五寸以上、二尺六寸以下,共阔一尺四寸以...
腹背的刑具 1.鞭。传说五帝时代便有鞭扑之刑。《尚书舜典》里说:鞭作官刑,即鞭刑是专门用来教训官吏的,因此较轻,一般不会致死。汉代以后,鞭刑时兴时废,不过一直有鞭刑的记载,大多是将犯人脱去上衣鞭打他的背部。 2.肉刷。这种刑具木把上装铁钉,长约一寸,如刺猬状。使用这种刑具时,即用布满铁钉的一头一下一下地刷去犯人身上皮肉。五代时便有人使用。朱元璋便用这种刑具处罚过臣下,他令刽子手把犯人衣服扒光,捆好,赤裸裸地将其放在铁制的网床上。先用开水往犯人身上浇,再用铁刷子刷掉腹背上烫熟的肌肉,直至刷到露出白骨,将人折腾死。 3.乳夹。是由两根木棒贯穿绳索而制成,专...
腰部的刑具 施用于腰部的刑罚主要为腰斩,即将罪犯拦腰斩断致死的刑罚,其刑具主要有钺、斧、铡刀等。其中,钺多为商周时使用,形状如斧,肩部有两个长方形孔,两侧有对称的血槽,既是刑具,也是兵器。而提起铡刀,人们就会想起宋代公正无私的清官包公及他的三口御制铡刀,即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由于这样一位清官,使人们往往不觉得铡刀是残酷的刑具,倒成了法律公正的象征,恨不得那铡刀能再锋利些,好铡尽天下所有的贪官污吏。铡刀来源于斧,最初,腰斩使用的刑具是分离的两样东西,即斧与锧。斩时用斧,锧是用斧砍人时下面垫的砧板,后来这两样用轴连在一起,斧演变为铡刀,锧演变...
臀部的刑具 施用于臀部的刑罚主要是笞、杖之刑,而其刑具主要有木棍、大棒、竹条、皮鞭、皮板、木板、竹板和荆条等。 西汉开始对执行笞杖之刑所用工具的材质及规格作出规定,如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制定《箠令》,规定:笞者,箠长五尺,基本大一寸,其竹也,未薄弱半寸,皆平其节。说明此时工具为竹子即竹条。又如据《唐六典》记载:杖皆削法节目,长三尺五寸。讯囚杖,大头粗三分二厘,小头粗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粗二分七厘,小头粗一分七厘,笞杖,大头粗二分,小头粗一分半。且唐代的杖也由竹子制成。而据《金史刑法志》记载,金曾铸铜为杖式。而到了明代,杖则用荆条制成,《明律...
手部的刑具 1.拲(ɡǒnɡ)。这是专门给犯人手上戴的刑具。郑司农云:拲者,两手共一木也。历史上曾把这种刑具称为壶手,也有称枷手的,使用这种刑具时,犯人的双手被套进一块木头上,即两手一木。据史料记载,拲刑具产生于商周时代,由于是木制,很难被保留下来,因此其大小规格样式,现代人很难看到,只能通过商代出土的犯人陶俑来了解和认识这种刑具的大概样式。 2.铁手铐。其与拲刑具的作用大体相同,然而铁制刑具体积小携带方便,而且牢固性强,显示出其较木制刑具的优越性。汉代,铁手铐的制作已到了中国历史上较成熟的时期,可安置铁锁于内,手铐上还安有挡锁板,防止犯人自己将锁打开...
脚部的刑具 1.木墩。是最早用于拘束行动自由的脚部刑具,一般是在厚木上凿穿两孔套在脚上,为防止犯人脱逃,也曾被用来施刖刑,即将犯人的两脚伸入木墩的两孔中,使其动弹不得,然后对其行刑。 2.脚镣。起初时脚镣是木制的,后也称桎,使用时一般将两块木板相合于足踝处,有时用其禁锢两足执行斩止的刑罚。汉朝以后,金属所制的镣铐逐渐普遍起来。使用时,将两个环状铁制品套在脚上,束缚住犯人后,在两环之间锁上铁锁,从而限制犯人行走自由,有效地防止了其逃跑。明朝规定镣链环重三斤。 3.跟脚,也称脚踏球。起源于沙皇俄国等欧洲国家,是专门限制罪犯自由,避免其逃跑的刑具。我国清末,...
全身的刑具 1.木手。这是木制短棍刑具的一种,由古代酷吏发明,除把柄外另一头雕刻成手状,故名木手。也有雕刻成虎爪形状的,因此也称为爪手。一般长不足二尺,径粗三寸左右,用坚硬木头制作,有的还要用桐油或兽油浸泡,光亮不裂。这种刑具使用起来方便灵活,而且便于携带,古代官吏多将其佩带于腰间。官吏用它可打犯人全身的任意部位,往往能把人打成残废或者打死。 2.站笼,又称立枷,是明清时的刑具。《明史刑法志》记载:自刘瑾创制立枷,锦衣狱常用之。清朝也沿袭使用。这种刑具使用时,有的用笼上的口卡住囚犯颈部,使其昼夜站立,直至死去;有的先在脚下垫上东西,用笼口卡住脖子后...
斩刀 在古代,刀是执行死刑的主要刑具,而斩首则是古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手段,斩首用大刀。但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而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把人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斩首主要是用斩刀行刑。 秦汉时的死刑有斩、枭首和弃市,但其实际都是斩首。区别是,枭首是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是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执行其他死刑...
割刀 用刀刑人,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斩首用斩刀,凌迟则用割刀。凌迟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俗语所谓千刀万剐,就是指的凌迟。明代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确切记载,刀数之多,可能是世界纪录。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载刘瑾被刀剐数不准确,实际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
剖刀 斩首用斩刀,凌迟用割刀,剖腹则用剖刀。商朝末年的纣王堪称历史上的暴君之最了一他不仅首创炮烙、烹煮等酷刑,而且首开对大臣剖腹取心的恶例。商朝著名的大臣比干始终默然不出一声见纣王暴虐无道,就直言进谏,这便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用尖刀剖开腹部,取出那颗还在跳动着的炽热的心。《尚书泰誓》篇说:剖贤人之心,《庄子盗跖》篇说:比干剖心,《庄子胠箧》篇说:龙逢斩,比干剖,《荀子正论》篇说刳比干,都是指的这件事。纣王还随便将孕妇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以此为乐。...
斧、钺、椹质 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不是后代的斩首,而是腰斩。斩首用刀刃,而腰斩用斧钺。斩字用车作部首,是指它的本义与车裂相同,都是使人的肢体分裂;偏旁为斤,就是斧头,指行刑时用斧或钺。钺是大斧。《周礼秋官掌戮》篇的注解说:斩以斧钺,若今要(同腰)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这里把斩和杀的区别说得很清楚了。 先秦史籍中,写到将人处死,多指腰斩。例如,《庄子胠箧》篇云: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这里的斩即腰斩。再如《韩非子说疑》篇列举了夏代关龙逢、商朝比干和春秋时随国的季梁、陈国的泄冶、楚国的申胥、吴国的伍子胥等六人都是因为直言进谏而得...
车(马、牛) 车作为刑具,是因为中国古代有车裂的刑罚。所谓车裂,就是把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马车上,套上马匹,向不同的五个方向拉,这样把犯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称为车裂,一般的马车,这时便成为刑具。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是五匹马或五头牛来拉,同样可以把人的肢体分成五块,所以车裂又称为五马分尸或五牛分尸,因此执行这样刑罚的马、牛也是刑具。...
绳、帛 绳、帛是绞刑的刑具。绞的本意,是一种绳带的名称,《仪礼丧服》传:绞带者,绳带也。唐贾公彦疏:以绞麻为绳作带,故云绞带也。魏晋以前,上吊自尽称为缢或雉经,被他人勒死者称扷或缚杀,律法中并无绞杀处死的方式。绳、帛作为致死人的物件,最早见于春秋时期。《左传哀公二年》有:绞缢以戮。《说文》:绞,缢也。又曰:缢,经也。《释名》:悬绳曰缢,缢阮其颈也。《秦简封诊式》中有经死,为以绳悬吊而死。可知经即缢,亦即绞也。把缢死作为惩治人的刑罚,今世学者一般都认为它始于《左传哀公二年》的那条记载。但在这之前,人们早已把自缢作为一种自杀的方式。如晋献公时...
水 把河水作为惩罚人的刑具,春秋时就已采用。晋国的赵简子曾把鸾徼沉入河中,以示惩罚。赵简子对别人说:我爱好声色,鸾徼立即给我送来歌女舞姬;我爱好宫室台榭,鸾徼很快给我建好亭台楼阁。但是,我喜爱有才能的仁人志士,鸾徼却没有为我选中一个人。他的所作所为是助长我的过错而损害我的善行,要这样的人有什么用呢?赵简子的做法,意在惩治谄佞之徒,鸾徽被沉河也算是罪有应得。鲁成公十一年(前580),晋国的郤芻向鲁国的声伯求婚,声伯强行夺取施氏的妻子嫁给郤芻。施妻和郤氏生了两个儿子,后来郤氏病死,晋国人把施妻送还鲁国,仍归施氏,施氏就把郤氏的两个儿子沉到河里...
弓箭 弓箭是古代战争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战争时用箭射的方法把人处死,弓箭就成为刑具了。 据史料记载,弓箭作为刑具杀人,最早始于汉代。汉元帝初元年间,王尊任美阳(今陕西武功西北)县令,该县有个妇女控告她的义子不仁不孝,说这位义子竟然要以她为妻,若不顺从就遭毒打。王尊审理此案,派吏役调查属实,就将那义子逮捕,吊在树上,王尊亲自监刑,派五百名骑士张弓搭箭,乱箭把他射死,以示惩戒。官吏和百姓们看到这种情景,无不惊骇。至南北朝时,也有用箭射人的记录。例如南朝宋元徽年间,后废帝刘昱凶残无道,后来成为齐高帝的萧道成当时仕宋为中领军,刘昱很想除掉他。有...
猛兽、毒虫 《诗经小雅巷伯》篇中有诗句:取彼谮人,投异豺虎;豺虎不食,投异有北。这诗的意思是,对那种诬陷他人的人,应当把他投给豺狼虎豹,如果豺狼虎豹不吃他,再把他流放到北方极寒冷的地方,把他冻死。这诗只是表达了当时人民对害人的坏人的憎恨,并不是正式的法律条文。但是,这种投异豺虎的做法,却真的成了历代暴君恶吏惩罚人的残酷手段,而这种残害人的猛兽毒虫,便成了货真价实的啖噬人的刑具。 《渊鉴类函》卷429虎引《管子》曰:夏桀时有女乐三万人,夏桀故意把关在笼子中的老虎放出来,他看到人们惊恐地躲避奔逃的情景,感到非常高兴。放虎咬人和以人投虎实际上是一样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