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和牢 随着统一的君主专制国家的建立,监狱的设置和管理也开始形成制度。尤其是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的狱制,对以后历代的监狱建制有着深远的影响。从汉代开始,我国的监狱始称为狱,明朝称狱为监,至清代则合称为监狱,同时还承袭了周朝以来的刑徒劳役制,在传统的拘禁监基础上又发展了劳役监,使监狱的管理制度更趋严密和复杂。到了唐代,我国的封建狱制已臻完备。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强化,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逐渐激化,狱制、狱政不断受到行政权的干预,更趋于严酷和窳败。一方面是封建狱制的相对完善,另一方面则是治狱实践的专横暴虐,两者的严重脱节更鲜明地反映了封建专...
厂卫监狱 明清两朝已进入了封建社会的后期,这时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都到了极其尖锐的程度,作为国家机器之一的监狱更加发展和残酷。明代的厂卫监狱和清代的文字狱是这一时期监狱的独特形式。 明朝的厂卫,是由宦官和侍卫组成的特务机构。厂,指的是东厂、西厂、内行厂,是由宦官组成的特务机关,其中西厂和内行厂存在的时间不长,只有东厂设于朱棣朝永乐十八年(1420),直到明亡为止,前后二百二十余年。卫,指的是锦衣卫,是皇帝的禁卫军上十二卫之一,成立于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五年(1382),到明终为止,前后共约二百六十年。不难看出,明代的特务政治、厂卫制度的根源,正是皇权极端强...
文字狱 文字狱,顾名思义,就是因文字缘故而构成的罪案和冤狱。文字狱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所特有的一种历史文化现象,长期以来对人们思想钳制,成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其源远流长,可以一直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据《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人们所共知的一个故事是,齐国大臣崔杼杀了国君光,太史据实记载其事:崔杼弑其君,他因此被崔杼杀掉了,太史的弟弟照写不误,也被杀掉了。另一个弟弟还是如此书写,崔杼终于不敢杀了。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这就是中国最早史家们的职业道德冒死直书。这大概是我国最早的以文问罪,致人头落地的刑案,这只是文字狱...
拘禁戒具 古代监狱在拘系犯人时,为了防止犯人逃跑、暴动和自杀,设有不少戒具。这类戒具主要有: 拘系手足的桎梏锁镣。早在商代甲骨文及出土陶俑中就可见到,当时已用一种长形、两端呈锐形的刑具来拘械犯人的手,称为梏(也称杻)。甲骨文中的圈字,就形象地表现了被囚者梏手跽坐于狱中的情况。后来,又衍出械足的桎,两者常合称为桎梏。桎梏一般用木头制作,大约从南北朝开始,刑律中对它的规格已有规定。铁制的锁链原是用于系颈的刑具,《新唐书刑法志》说:死罪校而加木丑,官品勋阶第七者,锁禁止。轻罪及十岁以下至八十以上者、废疾、侏儒、怀妊皆讼系以待断。可是当时锁链还是一种...
牢头狱霸 马牛、毒虫、虎豹都是刑具,而且是活刑具;监狱里也有活刑具,这就是牢头狱霸,而且这种活刑具比死刑具还厉害。囚犯一入牢狱,就在牢头狱吏的管辖之下,这批胥役社会地位虽然不高,但他们实际控制了囚犯的生存处境,因此常常凭借着这点儿权力倚势敲诈勒索、摧残凌辱囚犯。《旧五代史刑法志》说:初则滋张节目,作法拘囚;终则诛剥货财,市恩出拔。外凭公道,内循私情,无理者转务迁延,有理者却思退缩。积成讹弊,渐失纪纲。五代时的眉州刺史申贵,以诛虐聚敛著称,他公然指使狱吏令贼(被关押者)徒引富民为党,以纳其赂,并常指狱门曰:此吾家钱穴。宋代的牢头狱吏以狱为市,...
道里(刀、杖、钳、枷) 流刑,就是把犯人流放到边远地方去的刑罚,流刑主要的刑具是道里。道即道路,里即里程,道里是人们平时活动的条件,但一旦变为流刑刑罚,它的性质就不同了,流刑少则一两千里,多则四五千里的里程不说,有的还得受杖笞、戴钳、枷走完这段艰难的里程,所以在这里,我们就把流刑的道里作为了刑具,而在以上别类刑具已说过的刀、杖、钳、枷,在这里只是为了完成流刑刑罚的附加刑具罢了。 流刑起源很早,据《尚书》记载,早在舜时就以流刑作为宽宥五刑的方法。舜曾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这里的殛是诛灭之意,其他流、放、窜都是流放的意思。而且幽...
道里(针、杖) 古代的刑罚有交互使用和合并使用的情况,古代的刑具亦有交互使用和合并使用的情况。例如秦汉以前的黥刑或者作为主刑单独使用,或者作为城旦等劳役刑的附加刑使用。针、杖这种刑具可以作为肉刑刑具单独使用,也可以作为流刑的附加刑具。而南朝宋的黥刖之制则是黥及两颊劫字,断去两脚筋,再徙付远州。这实际上是黥、刖、流三刑并用。这种黥刑与其他刑罚合用的制度发展到五代、宋、辽便成了刺配。后晋之刺配是以墨刺面并将犯人流放。这是合二刑于一身。而宋代的刺配则是合三刑于一身,即决杖、刺面、配役。所以明代人邱溶说刺配之法是以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水浒传》中...
罚金刑 中国古代还有罚金刑,简单地说罚金刑就是罚钱物的刑罚,它源远流长,从远古直到近代。周代的罚锾是罚金刑的雏形,《书吕刑》曰:其罚百锾。孙星衍注曰:古《尚书》说百锾,锾者率也;一率,十一铢二十五分铢之十三也。百锾为三斤。这里的锾是一种重量单位,罚的东西是一种财物,我们把这种被罚的财物权可称它为刑具。春秋时期的罚金刑是罚甲兵。例如春秋初期,管仲帮助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春秋首霸。在治理齐国的过程中,他曾建议使用罚甲兵的刑罚。有一次,齐桓公问管仲,我们齐国甲兵不够用,这怎么办呢?管仲回答说:轻过则移诸甲兵。意思是说对犯罪不施重罚,罚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