鹄奔亭女鬼
本文出自《搜神记》卷十六
【原文】
汉九江何敞为交趾刺史,行部到苍梧郡高要县,暮宿鹄奔亭。夜犹未半,有一女从楼下出,呼曰:“妾姓苏,名娥,字始珠,本居广信县,修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嫁与同县施氏,薄命夫死,有杂缯帛百二十匹,及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穷羸弱,不能自振,欲之旁县卖缯。从同县男子王伯赁牛车一乘,直钱万二千,载妾并缯,令致富执辔,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于时日已向暮,行人断绝,不敢复进,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之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操戈持戟,来至车旁,问妾曰:‘夫人从何所来?车上所载何物?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曰:‘何劳问之?’寿因持妾臂曰:‘少年爱有色,冀可乐也。’妾惧怖不从,寿即持刀刺胁下,一创立死。又刺致富,亦死。寿掘楼下,合埋,妾在下,婢在上。取财物去,杀牛,烧车,车缸及牛骨,贮亭东空井中。妾既冤死,痛感皇天,无所告诉,故来自归于明使君。”敞曰:“今欲发出汝尸,以何为验?”女曰:“妾上下着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愿访乡里,以骸骨归死夫。”掘之,果然。敞乃驰还,遣吏捕捉,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合。寿父母兄弟,悉捕系狱。敞表寿:“常律杀人不至族诛。然寿为恶首,隐密数年,王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诉者,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明鬼神,以助阴诛。”上报听之。
【翻译】
两汉时代,九江郡人何敞担任了交趾刺史。有一次,何敞视察部属,来到了苍梧郡高要县,晚上住宿在鹄奔亭里。
还没有到半夜,有一个女人从楼下走出来,呼喊着说:“我姓苏,名娥,字始珠,本来居住在广信县,是修里的居民。我从早就失去了父母,又没有兄弟,嫁到了本县的施家。由于我命薄,丈夫又早死了,留下了各类杂色丝织品一百二十匹,以及一个名叫致富的丫鬟。我孤单一人,穷困潦倒,身体瘦弱,不能自己谋生,就想去隔壁县把这些丝织品卖掉。我从本县的一个名叫王伯的男人那里,租到了一辆价值一万二千文钱的牛车,把我和丝织品装载上车,吩咐致富牵着缰绳驾驶牛车,在前一年的农历四月初十,来到了这鹄奔亭外面。当时太阳已经下山,路上没有行人,我不敢再前进,就在这里停留住宿。致富突然肚子痛,我就到亭长的宿舍去乞求茶水、求取火种。这里的亭长龚寿拿着戈、戟,来到牛车旁边,问我说:‘夫人从什么地方来?车上装载了什么东西?您的丈夫在哪里?为什么独自赶路?’我回答说:‘为什么要问这些?’龚寿就抓住我的手臂说:‘年轻人喜欢有姿色的女人,希望可以寻欢作乐。’我非常害怕不肯依从,龚寿就拿出刀刺了我的肋下,一刀就把我马上刺死了。他又刺杀了致富,致富也被刺死。龚寿在楼下挖了坑,把我们两人一起埋葬在里面,把我放在底下,把丫鬟放在上面。他取走了财物,杀掉了牛,烧毁了车,把车的铁轴和牛骨放在这亭大楼东边的空井里。我死得冤枉,悲痛感动了天帝,没有地方控告申诉,所以回到这里,自己向使君说明。”
何敞说:“我现在就想挖出你的尸体,拿什么来验证呢?”女子说:“我的上衣、下衣都是白色,我的鞋子是用青丝做的,这些都还没有腐烂。但愿您寻访我的同乡,送我的尸骨回去,和死去的丈夫合葬。”
何敞安排挖出了尸体,果然是这样的装束。于是,何敞连夜快马加鞭赶到就近的官衙,派遣了差役,去逮捕犯人。一拷问,犯人就供认服罪了。他又下文命令广信县安排去检验查问,当地的反馈也和苏娥的鬼魂所说吻合。
龚寿的父母兄弟,全部被何敞逮捕,被关进了狱。何敞把龚寿杀人案报告给皇上,建议说:“按照通常的法律,故意杀人罪不至于要族灭家族。但是,龚寿犯下了首恶的罪行,这事被他家人隐瞒了好几年,王法自然不能让他们都免责。造成鬼神前来申诉,这是千年难遇的事情。所以,臣请求把他们都斩首,以显示神灵的灵验,用来协助阴间诛杀恶人。”皇帝听从了何敞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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