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和钉
据《汉书·刑法志》记载,战国时,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增设各种肉刑,其中死刑的名目有凿颠。颠指人的头顶,凿是用铁器打孔,像木匠用凿掏榫眼似的,这是凿开脑壳致人死命的残酷死刑之一。所以这个凿是广义的,和现在的凿的概念不完全相同。试想,用铁器凿人的头顶,只消一下,就可以结果人的性命。商鞅滥用酷刑,最后自己也落得个车裂而死的下场,但他发明的各种酷刑流传后世,荼毒人类。罪莫大焉,商鞅其人功大过亦重。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对部下极其凶残,左光禄大夫张平劝谏,苻生大怒,认为张平妖言惑众,就“凿其顶而杀之”。这里的凿顶也即是凿颠。
后代民间的私刑也有类似凿颠的做法。例如元朝时,武平县(今内蒙古宁城一带)有个叫刘义的人到官府控告嫂嫂勾结奸夫害死了他的哥哥刘成,县令丁钦审理这个案子,并亲自查验刘成的尸体,没有发现半点伤痕,不能结案,他心中非常忧郁。妻子韩氏问他遇到什么难处了,丁钦就把案情告诉了她。韩氏说:“死者的头顶上可能钉有一颗铁钉,钉盖被涂饰,看不出痕迹。”丁钦遵照妻子韩氏的提示重新验尸,果然发现死者的头顶钉有铁钉,便立即结了案。并把卷宗呈报上司。当时,姚忠肃任辽东按察使,亲自召见丁钦询问破案经过,丁钦如实讲了由于妻子韩氏的提示才得以破案,并高兴地夸耀妻子聪明。姚忠肃沉思片刻,问:“你的妻子和你结婚前是处女吗?”丁钦回答说:“她是前夫死后改嫁给我的。”姚忠肃立即命令将韩氏的前夫掘墓开棺验尸,发现他的颅骨上也有一颗铁钉。于是将韩氏逮捕审问,韩氏在铁证面前招认了钉杀前夫的罪行。丁钦看到这样的情景,又惊又怕,不久便忧惧而死。此事在当地传开,人们都说姚忠肃真是包公转世,判案如神:元代无名氏杂剧《包待制勘双钉》就是根据这个故事的情节编写的,清代唐英又据此改编为传奇《双钉案》。后来再进一步改编为京剧《钓金龟》,从而使这个用钉钉人头顶的故事广为流传。
其实,用钉钉顶的做法并不止刘成的妻子和县令妻韩氏这两例:唐代严遵任扬州刺史时,有一天出巡,听见路旁有一个妇人在啼哭,哭声高而不悲哀,严遵派人询问,妇女说她的丈夫因失火被烧死了。严遵心中怀疑,就叫人抬来她丈夫的尸体,派兵卒看守,交待说:“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第二天,兵卒发现有许多苍蝇群集在死者的头顶,严遵得到报告,亲自验尸,让人拨开头发一看,原来是头顶钉钉把人致死的。于是立即逮捕那位妇女审问,妇女招认了因通奸而谋杀亲夫的罪行。还有一个相似的故事,唐代韩混在润州(今江苏镇江)做官时,有一天夜晚在万岁楼设宴,饮酒正在兴头上,忽然放下杯子,面色不悦,对左右的人说:“你们听见妇人的哭声了吗?从哪儿传来的?”有人回答说,这是某街某巷的一位妇女在哭她死去的丈夫。第二天一大早,韩混指派一名官吏带来了那位妇女审问,审讯一天也没有什么结果。官吏害怕韩混斥责他无能,就一直守护在死者的尸体旁边,忽然有成群的绿头苍蝇围聚在死者的头上,就解开发髻察看,发现了钉在头顶上的一只铁钉。官吏重审那位妇女,在证据面前,她不得不承认与邻居的一名男子通奸,用酒将丈夫灌醉,然后用铁钉把他钉死的。这位官吏对韩混的料事如神非常佩眼。以上几例在人的头顶上钉钉子的做法是用凿颠的手段谋害人命,和当初商鞅制定这种刑罚在行为的目的上有昕不同,但用凿或钉这种刑具致死人命的实质则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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