刖刀

刖刀,是刖刑用的刑具。刖刑,也称剕刑,剕也作杚,是中国古代刑法的五刑之一。刖刑是断足之刑,就是把犯人的脚砍掉。《尚书·吕刑》篇有“剕刑,剕辟疑赦”一句,后传云:“刖足曰剕刑,剕刑。”后又疏云:“剕刑,剕,刖也。”许慎《说文解字》也说:“刖者断绝之名,故削足曰剕刑,剕。”周代的五刑,《周礼·秋官·司刑》说是“墨、劓、宫、刖、杀”,《尚书·舜典》说是“墨、劓、剕刑,剕、宫、大辟”,其中的刖和剕刑,剕其实是一个意思,都是指断足。但也有人说,剕刑,剕和膑的意思相同,“膑”又作“髌”,本意是人的膝盖处的那块活动的骨头,引申为用刀把膑骨剔去的刑罚。《白虎通·五刑篇》将“髌”写作“腓”,云:“腓者,脱其膑也。”《汉书。百官公卿表》颜注云:“剕刑,剕,去膑骨也。”其他书中谈到刖刑,有的说是断足,有的说是剔膝盖骨,也有的说刖、腓和膑的意思相通,诸说纷纭,莫衷一是。现在,我们也很难把它们严格区分开来。总之,它们都是加于人的腿或脚而使人不能行走的刑罚。
 
用刀刖足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刑罚。远古时期,三苗的虐刑之一就有膑。尧舜时作象刑,规定用穿草鞋代替刖足,《慎子》中云:“以菲履当刖”,即指此;并规定用黑布蒙住膝盖并画上标记代替膑刑。可见,在这时刖和膑的名称都已经出现了,但当时中原还没有实行这种刑罚。至夏朝始有肉刑,当包括刖足在内。商代出现了敲断人的腿骨的做法,这实际相当于刖足之刑。某年一个冬季的早晨,寒风凛冽,纣王和他的宠妃妲己身穿狐裘在鹿台观赏雪景,看见远处有一老一少两名男子涉水过河,那年轻人毫不犹豫地趟过去了,那老者却显出怕冷不敢下水的样子。纣王问妲己这两人的表现为什么不一样?妲己回答说:“那年轻的血气正旺,腿中的骨髓充满,所以耐寒;那老头精力衰竭,腿中的骨髓减少,所以怕凉。”纣王命令武士把那两名男子抓来,当场砸断腿骨察看,两人的骨髓多寡果然不同。
 
到了周代,用刀刖足的事例见于史载的就更多了。例如春秋时,楚国人卞和在山中得到一块玉璞,把它献给楚君蚡冒,蚡冒让玉工辨识,玉工说是块石头,蚡冒认为卞和欺骗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左脚。不久蚡冒去世,武王即位,卞和又带玉璞来献,武王让玉工鉴别,玉工又说是块石头,武王也认为卞和欺骗了他,就砍掉了卞和的右脚。又过了好多年,武王去世,文王即位,卞和再也不敢轻易献宝了,又想自己进入暮年,恐宝贝无出头之日,于是他便抱着自己的那块玉璞,坐在荆山下痛哭,一直哭了三天三夜,泪水哭干了,眼睛里流出鲜血来。楚文王听说了,派人问他:“天下受过刖足刑罚的人太多了,你何必哭得那么悲痛呢?”卞和说:“我岂是为自己所受的刖足之刑而悲伤,我所悲的是,真正的宝玉却被认为是石头,高洁的志士反倒认为是骗子。我垂垂老矣,宝物与我俱没,所以忍不住痛哭。”文王派玉工雕琢卞和的那块玉璞,果然得到一块稀世珍宝,于是便命名为“和氏璧”。这段故事出自《韩非子·和氏》篇,原文第一次是献给楚厉王,查楚世系未见厉王,当为蚡冒。这则故事说明,我国历史上老官僚多,假专家更多,卞和若不是遇上楚文王,他与他的宝物不是如同粪土吗?
 
这块和氏璧后来又引发了不少生动的故事。和氏璧后来流落到赵国,蔺相如不畏强秦,使宝物“完璧归赵”而被赵王封为上卿;秦统一中国后,将和氏璧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的皇帝所用的玉玺,这即是后世历代帝王你争我夺的传国玺,这是后话,我们姑且不去管它,只是卞和为了献宝,两次受到刖刑,双脚都被砍掉,着实令人痛惜。
 
后来,各诸侯国互相攻战,各自为政,各国国君对臣下或百姓动辄用刖刀刖足,法律规定应受刖刑的条款也相当繁多。例如卫国曾规定,私自驾驶国君乘坐的专车外出,就是犯刖足之罪。有一天夜里,卫灵公非常宠爱的幸臣弥子瑕得到家里人报信,说母亲病重,他仓促之间就驾着卫灵公的车子赶回家去。卫灵公知道了,不但未加罪,反而称赞他的孝行。弥子瑕违规犯法而未受刑,是因为他的美色,正受卫灵公的宠幸之故,这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一般的人若犯下此类罪过,是难逃刖足的处罚的。如《左传》记载,庄公十六年(前678)郑国刖强钮之足;僖公二十八年(前632)卫侯刖铖庄子之足;成公十七年(前574)齐国刖鲍牵之足等等,此外,庄公十九年(前675),楚国的鬻拳谏楚王,楚王不听从,鬻拳就用武力相威胁,楚王害怕,只得照鬻拳说的办。鬻拳知道这样威逼国君是要定死罪的,就自动刖足请罪,楚王便赦免了他。齐国在景公时,刑罚特别重,受刖足之刑的人特别多,当时的齐相宴婴讽谏景公说:现在市面上“履贱踊贵”,踊是刖足以后安装的假脚,有人专门制造假脚出售,生意很好。由于很多人被砍去了脚,所以,踊的价格暴涨,鞋子的价格反而下降了。宴婴贤明机智,达到了讽谏景公省刑慎罚的目的。
 
春秋时,那些受过刖刑的人,常被委派担任看守大门的职务,如现在的门卫焉。前面提到的鬻拳就奉命守城门,被人们尊称为“大伯”。这种守门的刖者虽然地位低贱,但在某些关键时候,他们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例如齐大夫夷射,有一次在宫中参加宴会,喝得醉醺醺的走出来,靠在王宫的侧门稍事休息。把守这个侧门的即是一位受过刖足之刑的人,他请求夷射说:“大人吃剩下的酒菜能否赏给小的们一些呢?”夷射怒斥他说:“受过刑罚半死不活的人竟敢向尊长要酒喝,真是大胆!”守门的刖者只好退下。夷射走后,守门者把门旁边墙上被房檐滴水冲刷的地方又挖下一块,好像被人撒过尿的痕迹似的。第二天,齐君从这门边走过,看见那片痕迹,很生气,问:“谁在这里小便了?”守门刖者回答说:“臣不曾见有人小便,昨天只看见大夫夷射面朝墙在这里站了一会儿。”齐君大怒,就命令逮捕夷射并把他杀掉了。这里刖者坑害夷射当然不对,但也说明一个事理,就是卑贱者也不可轻易得罪,须知卑贱者聪明,高贵者愚蠢;高贵是暂时的,卑贱是长久的。
 
夷射做官当老爷,因得罪了不起眼的刖者守门人而受到巧妙的报复,竟然丢性命;而孔子的学生季羔因对刖者显示有同情心,在危急中却得到守门刖者的掩护安全脱身。季羔在卫国当执法官(士师)时,曾审理过一个案件,把那犯人判了刖足之刑。不久,遇上了蒯赜作乱,季羔仓惶逃走,经过城门时,守门者正是他亲手处理的被刖足的人。那位刖者对季羔说:“那边墙有个缺口,你翻过去逃走吧!”季羔说:“君子从来不逾墙。”刖者说:“这边墙有个窟窿,你钻出去快逃吧!”季羔说:“君子从来不穿穴。”刖者又说:“这里有间破房子,可以躲一躲。”季羔就进去藏了起来。追兵过去之后,季羔对守门人说:“以前我执行国家的法律,亲自审判把你处以刖足之刑。今天我遇到灾难,正是你报仇的好机会,然而你却再三掩护我,这是为什么呢?”守门的刖堵说:“受刖足之刑,是我罪有应得、无法免除的。可是,我看到你当初审理案件、定案量刑时的悲凄表情,我能明白你的意思。你不是出于私情来袒护我这个毫不相干的人,而是因为你本来就是一个仁义君子,在处理案件时总要表现出公正、慈善的心肠,这就是今天我要救你的原因。”这位守门的刖者可以说是通情达理而且有一定法制观念的人,和前面那位报复夷射的守门刖者迥然不同。我们从这两个故事可以看出,春秋时期刖足之刑被普遍采用的事实。
 
春秋时,还有对死去的人施行刖足的事例。齐桓公的儿子商人同邴歇的父亲争夺田产,没有占到便宜。后来商人杀了齐昭公的儿子,篡夺了王位,成了齐懿公,他把已经去世的邴歇的父亲从坟墓里挖出来,用刀刖去双足,并让邴歇作自己的奴仆。懿公又强占阎职的妻子为妃,让阎职为他赶车。懿公四年(前609)夏天,邴歜和阎职一起在池塘里洗澡,邴歇用鞭子打阎职一下,阎职大怒,邴歜说:“别人夺走了你的老婆你都不生气,鞭梢碰你一下这值得生气吗?”阎职也反唇相讥说:“你的父亲死后还被人刖足,你又能怎样?”二人同病相怜,于是不再争执,而一同商议,杀死懿公,把他的尸体扔在竹林子里,又一同逃走了。懿公对人残苛,又不防备他人报复,这是应得的下场。
 
战国时。用刖刀断足或剔去膝盖骨也是常见的刑罚。著名军事家孙膑的故事便是典型的事例。据《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庞涓仕魏为将军,他忌妒同学孙膑的才能,便把他召来,设计“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所谓“刑断其两足”,显然是用刖刀断其两足的意思。东汉王符的《潜夫论》记此事云:“孙膑修能于楚,庞涓自魏诱以刖之。”这里便明言是刖足,但也有人说孙膑受的刑罚是被剔去双膝盖骨。还有人说,孙膑的原名已不可考,因为他受了膑刑,所以被人称为孙膑,而膑刑就是去膝盖骨。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也说:“孙子膑脚,兵法修列。”所以,历史上关于孙膑所受刑罚有两种说法,至今仍未有定论,两说并录之以存疑。
 
汉初,吕后残害戚夫人,把她的手脚都砍掉,扔到厕所里,称为“人彘”,还让惠帝刘盈去参观,惠帝见戚夫人没手没脚、血肉模糊的惨相,竟吓出一场病来。前断手刀条已述及,这里不赘述。吕后的手段,属于非法报复一类,施刑时无所不用其极,在历史上留下了惨烈的一页。
 
汉代以后,用刖刀砍足之刑在南北朝时一度恢复,具体施刑方法是“断脚筋”。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宋明帝刘或诏令,凡犯有私自使用官府仪仗、抢劫驿亭寺院及伤害官吏等罪,应判处死刑而遇到赦免者,改为在两颊黥一“劫”字,同时割断两脚之筋,然后迁徙到边远地区的交州、梁州、宁州等处;五人以下结伙抢劫者,也要黥面作“劫”字,割断两脚之筋,发配边远地区。断脚筋是变相的刖足,它和剔膝盖骨的做法作用相似,都是使人丧失行走的能力。这项法令实行的时间不长,明帝死后便自行废止。
 
明代是滥用刑罚的时期,用刖刀砍足又被重新使用了。洪武二十二年(1389)三月,太祖朱元璋下旨,莫名其妙地规定:“蹴圆的,卸脚。”即对踢足球者,要处以刖足的刑罚。当时龙江卫的指挥伏霤和本卫的小旗(士兵)姚晏保二人蹴圆,就被砍去右脚,全家发配到云南。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时,建文帝的刑部尚书暴昭也被砍断了手和脚。天顺元年(1457)正月英宗复辟时,刑部启奏原兵部尚书于谦及王文、舒良、王诚、张永、王勤等人的罪行,英宗传旨说,这些人本应凌迟处死,改为从轻处罚,先把他们用刖刀砍去手脚再予以斩首。后来的史书可能是为了不给皇帝的政治抹黑,没有记载于谦等人被砍手脚的情节。所以这就是中国历史为尊者讳的弊端,原本吃人的历史,却都歪歪斜斜地写着仁、义、道、德的字样,而且这样深刻的见解,只有像伟大的文学家鲁迅才能说,别人不敢说、也说不出。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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