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刀、剪、钩
刀、剪、钩是截舌的刑具,截舌是法外酷刑,这种刑罚至汉代才见于史籍记载。汉初时,曾把截舌作为死刑的一种附加手段。当时对谋反、叛逆大罪应当夷三族的重大案犯要“具五刑”处死,其中同时犯有诽谤、辱骂等罪行的犯人在黥面、割鼻、斩脚趾之外,还必须用刀割掉或用剪剪掉舌头。后来,直到明清在使用凌迟刑罚时,对有些不老实的犯人也常常先截舌,这是为了禁止他们临刑时叫喊或辱骂;有的犯人在截舌时还要被打脱牙齿,以防意外。汉时还有一种先将人杀死,而后截舌的。例如郭解负气任侠,有位儒生却鄙弃他。有一天,在某公府宴会上,一位客人赞美郭解,那儒生则不以为然,不耐烦地说:“郭解为人奸邪,常犯公法,怎么能让人说他好呢?”那客人是郭解的挚友,见儒生贬低郭解,心中怀恨,不久就暗杀了那位儒生,并割下那人的舌头,这纯粹是一种报复手段的发泄。
汉以后,用刀割舌的刑罚屡见于史书记载。东汉末年,董卓作乱,曾诱降北方反叛者数百人,命令武士们在他面前把那些人或截舌、或斩手足、或凿眼、或用大镬烹死。一时没有死的人就在宴席旁边挣扎、惨叫,满座宾客吓得拿不牢筷子和汤匙,但董卓却能照样大吃大喝,谈笑风生,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三国时,魏国诸葛诞举兵讨伐司马氏,杀死忠于司马氏的乐进之子乐,有位典农都尉平时常在乐綝面前说诸葛诞的坏话,这时也被抓住,诸葛诞骂道:“你只会凭三寸长舌拨弄是非,今天我岂能饶你!”于是命令武士用竹签刺透典农都尉的舌头拉出来横在口外,然后再把他杀死。十六国时,后赵石季龙的太子石宣杀其弟石韬,石季龙宠爱石韬,于是便逮捕石宣为石韬报仇。他命令将石宣幽禁于席库,用铁环穿透石宣的下腭骨,用锁锁上,又在邺城(今河北临漳)北门堆积一垛柴草,柴垛的顶上竖起一根高竿,高竿上安装着辘轳,把石宣带到这里之后,石韬的亲信郝稚、刘霸二人揪着石宣的头发,拔出石宣的舌头,牵拉着石宣登上柴垛,又用绳穿着石宣的颔骨,用辘轳把他拉起来,吊在高处,再挖眼剖腹,同时截手断足,最后放火把柴垛点着,把石宣的尸骨烧成灰烬。石宣惨死的过程中,拔舌只是所受各种酷刑的一项。石季龙对待自己的儿子尚且下这样的狠手,对于其他人使用的虐刑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来,夏国的赫连勃勃也是一个凶残之徒,他坐在城楼上处理公务时,总是把利剑长矛放在身边,看着谁不顺眼就亲自当场把他杀死。群臣中敢笑他者就割裂嘴唇,敢劝谏的就截断其舌,然后推出去斩首。南朝梁时的侯景,性猜忌,好杀戮,杀人的时候总是先砍断手和脚,或截舌割鼻,受刑的人往往过一天多才死去。侯景作乱失败后,他的谋士王玮被擒获,押解到江陵,梁元帝萧绎了解他有文才,不想杀他,左右的文士们妒忌王玮的才能,都巴不得除掉他,有人进言说:“王玮为侯景作的檄文很有文采,何不找来看看?”萧绎一看,那檄文中有两句:“项羽重瞳,尚有乌江之败;湘东一目,宁为四海所归?”萧绎原被封为湘东王,又瞎了一只眼睛,这句话正揭到他所忌讳的短处,因而大怒,立即命令武士把王玮的舌头拉出来钉在木柱上,将他肢解处死。北魏酷吏于洛侯处死王陇客时,也曾将他拔舌(《魏书·于洛侯传》)。隋代的鱼赞也是著名的酷吏,他让部下给他温酒,稍不合己意,就下令割掉他们的舌头。
唐代安史之乱时,常山太守颜呆卿率部抵抗,兵败被俘,不仅拒绝投降,而且大骂安禄山不义。安禄山大怒,把他绑在桥柱上,割其肉,但颜仍然骂不绝口,安禄山又命令把他的舌头割下来,问他:“还能骂吗?”颜杲卿满口鲜血,声音虽含糊不清,好像还在骂贼,直到死去,才停止叫骂。民族英雄文天祥《正气歌》中“为颜常山舌”一句,即指此事,文天祥把颜呆卿尊为历史上最具有浩然正气的典型来颂扬,并奉为楷模。
明代是各种酷刑大肆泛滥的时期,少不得有断舌这一项。洪武二十二年(1389)三月,朱元璋下旨说:“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这条莫名其妙的圣旨是否真正实行过,未见到具体案例,不得而知,但朱元璋的第四子燕王朱棣却是真正实行了的。他发动靖难之役占领了南京,篡夺了侄儿建文皇帝的帝位,令方孝孺为他草拟布告天下的诏书,方孝孺不仅不写,并大骂燕王不义,朱棣非常愤怒,即命令军校钩出了方孝孺的舌头,用刀割去,还把他的嘴向两边割开,直裂到耳朵旁边,方孝孺仍然不肯屈服,壮烈殉难。直到清末,有人在南京明朝故宫看到一块大石头,上面被殷红的血浸渍成篆字,据说这是当年方孝孺被钩出舌头的地方,这块石头被人们称为钩舌石,以纪念方孝孺的仁义忠贞。
宣德年间,宣宗朱瞻基曾将两名宫女赐给亲信太监陈芜为夫人。宫中有位姓李的校尉进谏说:阉人和宫女匹配不合旧制,不能这样做。因为明初时,朱元璋曾下过太监不能娶妻的禁令,李某的进谏不是没有根据,但宣宗认为李某冒犯了自己的尊严,因为皇帝的话是金口玉言,皇帝想做的事都是不容提出异议的,宣宗因此十分生气,下令将李某的舌头剪掉,以免再多话。李某受刑后没有死,只是不能说话,他仍住在宫中,从事一些杂役,人们戏称他为“李神仙”。
截舌的刑罚,在封建家庭内部作为私刑也偶见使用。因为封建社会是一夫多妻制,一些封建士大夫或豪绅大族家庭中都有妻妾兼有歌姬侍女等,争风吃醋的风波时常发生。正妻宠妾就是用截舌的虐刑来惩罚丈夫喜爱的婢女以泄私愤。例如南宋时,蕲春太守妻晁氏,性情妒忌,对丈夫的妾十分苛刻,有妾因小事得罪了她,她就将此妾痛打一顿,又用铁钳夹出妾的舌头,用剪刀剪断。此妾疼痛不堪,既不能说话,也无法吃饭,过了一个月就死了。
清代也有类似的事例。约在道光年间,苏州人刘燮有一妾姓张,性情凶悍暴戾,因擅长床第功夫而深得刘燮宠爱。有一天,张氏想吃鳗鲡,让一名女仆去集市上买,买回来后张氏嫌少,认为是女仆偷吃了,勃然大怒,把装鳗鲡的盘子摔在地上,破口大骂。女仆极力争辩,张氏更加生气,命令一名男仆把女仆抓住,剪掉她的舌头。女仆流血过多,当即气绝身亡。原来,这位女仆颇有姿色,刘燮和她同寝过,张氏得知这个情况,非常忌恨,早想把她置于死地,但未找到机会,这次终于害死女仆,消除了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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