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离

协离即现今所说的协议离婚,这种离婚方式一般存在于民间,非官方的强制离婚。古代男子可以根据“七出”或“义绝”来休妻,主动权掌握在男子的手中。但是如果妻子没有犯“七出”或“义绝”的禁令,那么男子就不能随意休妻,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古代夫妻是“以义合”,也以情合;因此,如果他们之间已经不存在情义,那么国家也规定有和离的方法,那就是协离。唐代的《户婚律》上就规定:如果夫妻二人相处得不和谐,经二人商量后,同意“和离”的话,法律予以承认。在协议离婚中,一般都是女方主动要求离婚,男方同意之后,写份离婚书,或按个手印,离婚正式生效。女方主动离婚的例子要数东汉的朱买臣被妻休一事:汉代东吴人朱买臣娶了刘老汉的女儿为妻,刘老汉的女儿因嫌弃朱买臣只读书不求功名,还要靠妻家来养活,没什么用处,因此十分不满意这门婚姻。有一次朱买臣和他的妻子上山砍柴,边走边唱,他的妻子怒气冲冲地骂道:“我再也忍受不了,我已下定决心,今天非跟你离婚不可。”朱买臣对妻子说:“我五十岁当富贵,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你跟着我受苦半辈子,何妨再忍耐些时,等我做了官,必当好好补偿你的苦功。”面对朱买臣的挽留,其妻执意要离去。于是朱买臣只好以左手印一个手模在纸上,交与其妻,算是两人作了了断。这种离婚方式,在古代大概就算是协议离婚了。
 
这种双方同意离婚的方式,不但法律上予以承认,社会风俗也予以承认。而且这种方式多盛行于贫苦之家。如《玉照新志》记载,郑绅年轻的时候家境非常贫困,他的妻子嫌弃他,离他而去。还有《分甘余话》记载,张秀卿会作诗,年少的时候嫁给了一个卖菜的人,后来她很讨厌她的丈夫,便离开他过独居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与孙翰林对诗,感觉不错,于是就嫁给了这位翰林。这都算是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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