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礼的演变
聘礼,就是古代“六礼”中的纳征,指婚姻习俗中男方送给女方的财物,又称“聘币”、“聘财”,宋明以后通称“财礼”。聘礼是中国传统习俗中的一种影响深远的婚姻习俗。不论贫富贵贱,也不论是什么民族,在结婚的仪式中聘礼都必不可少。在不同的时代、地区、阶层以及不同的民族中,聘礼有着很大的差别,其数量和种类也各不相同。
周代及春秋战国时期的聘礼
在周代,聘礼主要是物品“玄”和“束帛”等。但是周代的礼制规定,不同的阶层必须用不同的聘礼,因此聘礼也分等级,不能僭越。周天子娶后,所用的聘礼为束帛和谷圭。《周礼·春官宗伯》记载说:“谷圭以和难,以聘女。”又《周礼·冬官考工记》说:“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圭,是古代帝王、诸侯举行隆重礼仪时所用的玉制礼器,上尖下方,其形状大小因爵位及用途不同而异。谷圭属于其中的一种,主要用于天子的婚姻聘礼,表示聘女是合和美好的事情。
诸侯娶夫人,聘礼用束帛和大璋。《周礼·冬官考工记》说:“大璋亦如之,诸侯以聘女。”璋,玉器的一种;大璋在春秋时用于诸侯娶夫人的聘礼。天子娶妻用谷圭为聘礼,诸侯用大璋作聘礼,这谷圭和大璋代表了所聘者的身份地位的不同,是象征其地位和财富的一个标志。在他们的聘礼中,除了这种身份标志以外,当然少不了束帛等一般人娶妻时所用的聘礼中的一些物品。
士大夫娶妻,聘礼为玄、束帛和俪皮。《仪礼·士昏礼》说:“纳征,玄、束帛、俪皮,如纳吉礼。”玄,就是用深红和纯红两种颜色的布做成的衣服;束帛,在当时相当于五匹丝帛;俪皮,就是两张鹿皮。
平民百姓娶妻则用缁帛为聘礼。《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这里的纯帛就是缁帛,也即黑色的布帛。周代的礼制规定老百姓的聘礼不得超过五两,否则要受到惩罚。这不光在品种上规定了不同的身份地位的人聘礼不同,而且在数量上也作了规定。
春秋战国时期,国君、诸侯、士大夫等基本上都依循周礼的规定来下聘礼。
周代及春秋战国时期,聘礼主要是以物品为主,如玉器、布帛等,很少用金银等钱币。不过,据史书记载,战国时的齐闵王娶宿瘤为后时却用了黄金两千两。估计从战国后期开始,聘礼主要转向以金钱为主。
汉代的聘礼
汉代的聘礼主要以金钱为主,尤其是皇帝和豪族权贵,他们的聘礼出手就是上千两、上万两。而且除了这些金钱,还另外有许多物品作为金钱聘礼的陪衬之物。汉惠帝纳鲁元公主的女儿为后时,聘礼用黄金两万金,马12匹。以后汉朝历代皇帝的聘礼都以此为标准。打破这个纪录的是王莽。《汉书·王莽传》记载汉平帝娶王莽的女儿为皇后时,聘礼是价值两万黄金的大量财物,而王莽称帝之后,他纳后的聘礼中光黄金就有三万金。这是空前绝后的聘礼数量。豪族权贵的聘礼也都用金钱,如《汉书·淮阳宪王传》记载:“赵王……复使人愿尚女,聘金二百斤。”
而贫苦人民之家,则没有多少聘礼和买礼物。西汉人鲍宣,他的老师很欣赏他,于是就把自己的女儿桓少君嫁给他,结婚时送了好多嫁资过去。但是鲍宣由于自己没有钱作聘礼,所以也不愿意接受桓少君的嫁资,于是桓少君将嫁资又送了回去,并且换上粗衣与鲍宣回家。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聘礼
这时期的聘礼主要沿袭周代聘礼的制度,从天子到诸侯士大夫娶妻都用实物作为聘礼,而不用黄金。如,天子纳后用谷圭和马匹、俪皮、束帛、玄等物品;诸侯聘礼用大璋和其他的物品。魏晋南北朝的不同朝代之间的聘礼之制虽然多次改变,但是基本的东西未变。
隋唐时期的聘礼
隋代的太子纳妃,聘礼为玉帛和马匹;唐代的皇帝纳后,聘礼有玄、马匹和谷圭以及其他物品。唐时官员的聘礼,按等级来依次递减,而且唐律对各个等级官员的聘礼数量作了限制。《新唐书·礼乐志》记载:“诸臣之子,一品至于三品为一等,玄束、乘马,玉以璋;四品至于五品为一等,玄束、两马,无璋;六品至于九品为一等,玄束、俪皮二,而无马。”但唐时的民间却盛行金钱作为聘礼,聘礼多少则没有限制;也可以用酒食当做聘礼。
宋代的聘礼
宋代人结婚比较看重钱财,所以聘礼一般都以金钱为主,其他物品的种类也很多,比如绫罗绸缎之类。皇族娶亲,付给女方的聘礼动不动就白金上万两,还有酒、花粉、马、羊、绫罗绸缎等,数目繁多。民间的聘礼,有钱人家以三金即金钏、金锭、金帔坠为主,另外还有绫罗绸缎等物品。在这个时期,茶成为聘礼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到元明时期,“茶礼”几乎成为婚姻的代名词。女子受聘茶礼称“吃茶”。
元代的聘礼
元代的聘礼既有金钱又有牲畜物品等,并且元政府还规定了聘礼的贵贱等级以及数量,不得随意僭越。但是,当时民间的买卖婚非常流行,女方向男方索要财礼的现象很普遍。所以,索要更多的聘礼者比比皆是。而且民间也不一定按照政府所规定的数量来下财礼,往往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来决定聘礼的多少。民间的聘礼,除了聘金,还要花红和羊酒以及茶等物品。
明清时期的聘礼
明清两代的聘礼也是既有金钱又有绫罗绸缎等物品,而且民间索要金钱的风气也很盛,所以明清两代都对聘礼的多少作了规定:按官职品级来确定聘礼的数目和数量。但是民间也还是不按照律令的规定来行聘,而是富有的就多给,没钱的就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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