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无信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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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论语·颜渊篇第十二》:“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子贡向孔子请教为政的道理。孔子说治邦强国之政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足食”,包括经济、政治、社会的安定,要让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基本生活有保障。二是“足兵”,武备坚固。能够做到“足食足兵”,还要使人民信赖政府和执政者。子贡就说,假使受时代的环境限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要在这三件事之间少做一件的时候,应该先去掉哪一样?孔子说,先去了军备。子贡又问,万一碰到还不能维持足食与立信这两项的情况下,又应该先去哪一项?孔子说,那宁可去兵去食,乃至没有饭吃都可以,但政府对人民必须坚守一个“信”字。朱熹解说:“民无食必死,然死者人之所必不免。无信则虽生而无以自立,不若死之为安。故宁死而不失信于民,使民亦宁死不失信于我也”。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准备,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因为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统治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于是命人在都城南门前放置了一根高三丈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便赏赐十两黄金。老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大家议论纷纷,却没有人前去搬木头。商鞅于是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黄金。”有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上前把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信守诺言,赏给了他五十两黄金,以此表明没有欺骗百姓。商鞅的这一举动,在秦国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后,都渐渐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老百姓十分信任政府的法令,都能做到令行禁止。秦国在变法后,一跃而成为战国中的强国,其中商鞅立柱取信的举措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