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恕”是一以贯之的具有纲领性作用的内容。《论语·里仁篇第四》云:“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云:“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见孔子所说的“恕”是讲的人己统一的情操,它要求人们在立身处世的时候要推己及人,不要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强加在别人身上。孔子在谈论“恕”的时候还常常把它和“忠”联系在一起。此种情境下的“忠”,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篇第六》)他的意思是说:你要求别人怎样对待你,你也应该那样对待别人。可见,“忠”是对“恕”的补充,当它和“恕”联系在一起时,便使原先在态度上比较消极的“恕”具有了积极的色彩。孔子关于“恕”的观念在保持自身人格独立性的同时,还表现了对他人人格的尊重,这样便在一定的范围内将人与人的关系拉向了平等的状态,赋予了个人以自我选择的自由。
 
 
但这并不等于说“恕”是无条件的。作为“仁”的重要内容之一,“恕”也是以“礼”为其外在表现形式的,这也就决定了它必然以传统的“尊尊”与“亲亲”观念为前提。《论语·八佾篇第三》云:“事君尽礼”;同书《论语·学而篇第一》又云:“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这样就不可避免地把推己及人的“恕”固定在一个有限的框架之中。《礼记·中庸第三十一》曾引孔子的话说:“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孔子认为自己没有能够很好地贯彻“忠恕之道”,他没有把对于儿子的要求拿来事奉父亲,没有把对于臣下的要求拿来事奉君上,没有把对于弟弟的要求拿来事奉兄长,没有以为友之道去对待朋友。这就告诉我们,所谓推己及人是按照人们在宗法等级关系中的位置去推导,而不是无任何规约的。《礼记·大学篇第四十二》还把这个意思发挥成“絜矩之道”:“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这里所体现的“恕”的精神也是从上下左右的关系来考虑的。总地来看,孔子的“恕”,主要是要求“君子”——贵族卿大夫及士一类的人,把对家族的爱推广到整个天下,同时也提醒这些人应该自重自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