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是孔子哲学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表示人的一种最高道德品质。
 
“仁”的概念并非孔子首创,在他之前即已出现,最早出现“仁”字的文献是《尚书》。《尚书·金滕》载:“予仁若考”,指的是人的一种美好品德。在孔子大量的关于“仁”的阐述中,他借用了“仁”的这一基本含义,进而将其内涵拓宽,使之成为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综观孔子有关“仁”的论述,我们可以归纳出它的三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仁”是指人所具有的善良、正直、诚实、质朴的品质。孔子认为,在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本性中,有一些本性是潜在的优秀品质,这些品质很接近或很可能成为“仁”。所谓“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篇第十三》)。与此相反,一个人如果不具备刚直、朴质、果决的品性而是虚伪、文饰、乖巧,那么这个人就绝不可能具备“仁”的品质。所以他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颜渊篇第十二》)
 
第二层含义,“仁”是指人在社会人际关系中所应遵循的特定的行为准则和由此表现出来的优秀道德品质。孔子认为,“仁”所要求的人际基本原则就是“忠恕”之道。关于“忠恕”的具体内容,孔子曾对曾参说过,即“吾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论语·里仁篇第四》)又,子贡问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答道: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另据《论语·雍也篇第六》载: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如何?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从以上所引诸段可见,所谓“恕”即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谓“忠”即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意思是,一个人自己所不愿意做的,就不应强迫别人去做,进而在完成自己的事业时应该想到别人也欲如此,因而帮助别人也达成其事业。总之,在与他人发生社会交往时,自己应本着理解、体谅、尊重的心理去对待他人,从而在立己时不至于损人而是立人;在达己时不至于损人而是达人,这就是“忠恕”精神。孔子认为,要真正做到“忠恕”之道就必须有一颗爱心,爱人之心。因此,“仁”的关键是“爱人”他多次指出:仁者爱人“即一个人必须要有怛恻之心,别人的痛苦和欢乐能在自己心中引起强烈的共鸣,只有具备了”爱人“之心,才能充分尊重对方、体谅对方、理解对方,从而在自己的生活中贯彻”忠恕“之道。因此,”爱“是前提,”忠恕“是准则,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仁的核心。孔子认为,把“爱人”和“忠恕”贯彻到社会实践中所表现的一切行为都属于“仁”的范畴。在他看来,孝悌就是一种最基本的符合“仁”的行为。因为“爱人”即仁,而爱人是从对于亲人之爱开始的,所以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右第十九章》)。孝悌即是对于亲人之爱的表现,故“孝弟(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为政篇第二》)!把亲亲之爱推广开去并辅之以“忠恕”原则,那么在社会各种类型的活动中就会表现出一系列符合“仁”的要求的行为和道德。那就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篇第十三》)。作为人臣的就会表现“恭”、“敬”的品德;作为君上的就会表现出“宽”、“惠”的品德,凡此种种行为和品德都贯彻了“爱人”和“忠恕”之道,都是“仁”。
 
第三层含义,“仁”表示一种最高的社会品质。“仁”既是人类本性中善良、正直、质朴的素质,又是人们以“爱”和“忠恕”为本而表现出来的孝悌、恭敬、忠信等一系列行为品德,同时,孔子认为,“仁”还是一种最高的社会品质。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篇第十二》)表现“仁”最高品质的是一种克制自我,主动顺应社会的行为,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同上)。这就要求人们主动自觉地做到将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契合于社会规范,从而把个人融入到社会整体中去。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仁”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其中所阐述的“仁者人也”、“仁者爱人”的思想作为一般的社会价值是不无意义的,它所表达的以“忠恕”之道“爱人”为旨归的理论,对于缓和社会矛盾,规范人际关系,限制统治阶级的压迫,增进人类的道德修养,都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