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公荣

【原文】
 
王戎诣阮籍(2),时兖州刺史刘昶字公荣在坐。阮谓王曰:“偶有二斗美酒,当与君共饮。彼公荣者无预焉。”二人交觞酬酢,公荣遂不得一杯,而言语谈戏,三人无异。或有问之者,阮曰:“胜公荣者,不得不与饮酒;不如公荣者,不可不与饮酒;唯公荣可不与饮酒(3)。”此事见戎传,而《世说》为详。又一事云,公荣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答曰:“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故终日共饮而醉(4)。”二者稍不同。公荣待客如是,费酒多矣,顾不蒙一杯于人乎!东坡诗云:“未许低头拜东野,徒言共饮胜公荣(5)。”盖用前事也。
 
【注释】
 
(1)刘公荣:即刘昶,西晋沛国(治所在今安徽淮北)人。
 
(2)王戎(234—305):琅玡临沂(今山东临沂)人。晋惠帝时累官尚书令、司徒。好清谈,为“竹林七贤”之一。性悭吝,喜好财货,积钱无数,常持牙签昼夜计算,为当时人所讥。阮籍(210—263):三国魏陈留尉氏(今河南尉氏)人。曾为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能长啸,善弹琴,纵酒谈玄,尤好老庄,常与嵇康等人作竹林之游。
 
(3)“胜公荣者”几句:见《世说新语·简傲》。
 
(4)“胜公荣者”几句:见《世说新语·任诞》。
 
(5)未许低头拜东野,徒言共饮胜公荣:语见苏轼《和田仲宣见赠》。韩愈《醉留东野》有:“低头拜东野,愿得终始如駏蛩。”东野,诗人孟郊的字。
 
【翻译】
 
王戎去见阮籍,当时兖州刺史刘昶字公荣在座。阮籍对王戎说:“正巧有两斗美酒,该和您一起痛饮。那位刘公荣没他什么事。”两人交杯对饮,刘公荣就始终也没喝到一杯,却仍然谈笑嬉戏,三人浑若无事。有人问起这事,阮籍说:“比公荣强的,不能不和他饮酒;不如公荣的,不可不和他饮酒;唯有公荣可以不和他饮酒。”此事见于《晋书·王戎传》,而《世说新语》记载更详细。《世说新语》另外记载一事,刘公荣与人饮酒,各色人等都有,有人讥讽他,公荣回答说:“胜过我公荣的,不可不和他饮酒;不如我的,也不可不和他饮酒;和我差不多的,又不可不和他饮酒,所以整天共饮大醉。”两件事略有不同。公荣如此待客,费酒那么多,怎么还不能从别人那里讨得一杯呢!东坡诗云:“未许低头拜东野,徒言共饮胜公荣。”用的是前一个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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