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章轻废

【原文】
 
典章故事(1),有一时废革遂不可复者。牧守铜鱼之制(2),新除刺史给左鱼(3),到州取州库右鱼合契(4)。周显德六年(5),诏以特降制书,何假符契?遂废之。唐两省官上事(6),宰臣送上,四相共坐一榻,各据一隅,谓之押角(7)。晋天福五年(8),敕废之。
 
【注释】
 
(1)典章故事:旧日的典章制度。
 
(2)铜鱼:铜制鱼形符信,州郡长官用以证明身份之用,或是调兵遣将的凭证。
 
(3)左鱼:鱼符沿其侧视从头至尾的中线剖为两片,左片有三至五枚不等,由朝廷保管。
 
(4)右鱼:鱼符的右片,由州郡或将领保管,只有一片,刻有保存单位。合契:左右两片合一无误,即执行命令。
 
(5)周:五代时期,郭威灭后汉称帝,国号周,史称后周(951—960)。显德:后周年号(954—960)。
 
(6)两省:唐代称中书省、门下省为两省。
 
(7)各据一隅,谓之押角:据唐代李涪《刊误·压角》:“宰相别施一床,连上事官床,南坐于西隅,谓之压角。”唐代中书门下省官员举行上任仪式,在厅堂北首设几案,新任者面南凭几而坐,处理三项事务,宰相则在新任者西边一隅单独设座,并排而坐,称为“压角”。宋代庞元英《文昌杂录》引用这条材料,误抄为“宰相别施一床,连上事官南,坐于四隅,谓之押角。”(参张富祥注说《容斋随笔》。)由“西”而误为“四”,洪迈又误读为“四相”。
 
(8)晋:五代时期,石敬瑭灭后唐称帝,国号晋,史称后晋(936—946)。天福:后晋年号(936—944)。
 
【翻译】
 
旧的典章制度,有一旦废除就不能再恢复的。太守使用铜鱼的制度,新授刺史发给左鱼,到州以后取出州库的右鱼合契验证。后周显德六年,下诏说任官时特下诏书,哪里还须符契?就废除了这一制度。唐代中书门下两省官员上任仪式,宰相亲临现场,四位宰相同坐一榻,各占一角,称为押角。后晋天福五年,下诏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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