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告命
【原文】
唐人重告命,故颜鲁公《自书告身》(2),今犹有存者。韦述《集贤注记》记一事尤著(3),漫载于此:“开元二十三年七月,制加皇子荣王已下官爵(4),令宰相及朝官工书者,就集贤院写告身以进(5),于是宰相张九龄、裴耀卿、李林甫(6),朝士萧太师嵩、李尚书暠、崔少保琳、陈黄门希烈、严中书挺之、张兵部均、韦太常陟、褚谏议庭诲等十三人(7),各写一通,装缥进内,上大悦,赐三相绢各三百匹,余官各二百匹。”(8)以《唐书》考之,是时,十三王并授开府仪同三司(9),诏诣东宫、尚书省(10),上日百官集送,有司供张设乐,悉拜王府官属,而不书此事。
【注释】
(1)告命:即“告身”。授官的凭状。
(2)颜鲁公:即颜真卿(709—784),临沂(今属山东)人。开元间进士,累官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平原太守。安史之乱时与从兄杲卿起兵平乱,代宗时封鲁郡公,故称“颜鲁公”。后李希烈反叛,颜真卿奉旨晓谕叛贼,凛然拒贼,终被缢杀。颜真卿书法精妙,世称“颜体”,为“楷书四大家”之一。《自书告身》:帖名。今藏于日本,启功先生认为“自书己告,实理之难通者”,疑非颜氏真迹(见启功《论书绝句》四九自注)。
(3)韦述(?—757):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家富藏书,笃志文学,景龙二年(708)进士,任史官二十年,安史乱时抱《国史》藏于南山,陷贼后迫受伪官,至德年间流放渝州而卒。《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其《集贤注记》三卷。
(4)制:帝王的命令。荣王:指李琬,唐玄宗第六子,开元二年(714)封甄王,十二年(724)改封荣王。
(5)集贤院:唐代文学三馆(弘文馆、史馆、集贤院)之一。掌理秘书图籍等事。
(6)裴耀卿(681—743):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幼年中童子举,开元年间任宰相。李林甫(?—752):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代张九龄为中书令,天宝元年(742)为右相,迁尚书左仆射。妒贤嫉能,欺上罔下,是臭名昭著的奸臣。
(7)朝士:朝廷之士,泛称中央官员。萧太师嵩:即萧嵩,唐朝宰相。开元二十四年(736)拜太子少师,复又追拜太子太师。李尚书暠:即李暠(683—740),太原景王裔孙,开元二十一年(733),以奉使吐蕃称职,迁兵部尚书,拜吏部尚书。崔少保琳:即崔琳,开元年间任中书舍人,累迁太子少保。少保,官名,辅导太子的宫官。陈黄门希烈:即陈希烈(?—757),宋州(今河南商丘)人。精玄学,工文章,历仕黄门侍郎等职,后代张九龄专判集贤院事,唐玄宗凡有撰述,必经其手。天宝年间,李林甫引为宰相,同知政事,安史乱中降敌,后被赐死。严中书挺之:即严挺之(673—742),华州华阴(今陕西华阴)人。曾官中书侍郎。张兵部均:即张均,名相张说之子,袭封燕国公,曾为兵部侍郎、刑部尚书等职,安史乱中受伪职,论罪流放。兵部,六部之一,主管军事。韦太常陟:即韦陟(696—760),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宰相韦安石之子,有文采,善隶书,才识器度,享誉当时,曾官太常卿。太常,官名。掌礼乐、郊庙、社稷事宜。褚谏议庭诲:即褚庭诲,杭州盐官(今浙江海宁)人。能书善绘,以门荫入仕,曾官谏议大夫。
(8)按,事见《旧唐书·玄宗本纪》。
(9)开府仪同三司:官名。三国魏始置。意为开建府署,辟置僚属,与三司(太尉、司徒、司空)的礼制和待遇相同。
(10)东宫:太子居东宫,故用以指代太子。尚书省:官署名。三省之一。唐朝时,尚书令罕有除授,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下统六部,分掌国政。
【翻译】
唐代人重视告命,所以颜鲁公作《自书告身》,今天还保存着。韦述《集贤注记》记载一事尤为突出,随手记在这里:“开元二十三年七月,加封皇子荣王以下诸王官爵,命令宰相及朝官当中擅长书法的,去集贤院书写告身进呈,于是宰相张九龄、裴耀卿、李林甫,中央官员太子太师萧嵩、兵部尚书李暠、太子少保崔琳、黄门侍郎陈希烈、中书侍郎严挺之、兵部侍郎张均、太常卿韦陟、谏议大夫褚庭诲等十三人,各写一道,装裱进呈,皇帝大喜,赐三位宰相各三百匹绢,其余官员各二百匹绢。”根据《唐书》考证,当时,十三王都被授予开府仪同三司,诏令前往东宫、尚书省,当天百官一同相送,有关部门宴集设乐,各王府都设置属官,但没有记载书写告身这件事。
元芳,你怎么看?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