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水鬼弹

本文出自《搜神记》卷十二

【原文】
 
汉永昌郡不韦县有禁水,水有毒气,唯十一月、十二月差可渡涉。自正月至十月不可渡,渡辄病,杀人。其气中有恶物,不见其形,其作有声,如有所投击。中木,则折;中人,则害。士俗号为“鬼弹”。故郡有罪人,徙之禁旁,不过十日皆死。
 
【翻译】
 
汉代时,永昌郡不韦县有一条河叫禁水,水中有毒气,只有农历十一月、十二月勉强可以平安渡河。从农历正月到十月不可以渡河,如果贸然渡河,就会生病,甚至死去。那毒气中有一种邪恶的怪物,人们看不见它的外形,只能听到它动作的声音,好像是在投掷东西。投掷的东西打中树木,树木就会折断;投掷的东西打中人,人就会受伤害。当地的人们称它为“鬼弹”。所以,永昌郡有了犯人,就把他押送到禁水边,不过十天,犯人就都会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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