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式逢鬼吏
本文出自《搜神记》卷五
【原文】
汉下邳周式尝至东海,道逢一吏,持一卷书,求寄载。行十余里,谓式曰:“吾暂有所过,留书寄君船中,慎勿发之。”去后,式盗发现书,皆诸死人录,下条有式名。须臾,吏还,式犹视书。吏怒曰:“故以相告,而忽视之。”式叩头流血。良久,吏曰:“感卿远相载,此书不可除卿名。今日已去,还家,三年勿出门,可得度也。勿道见吾书。”式还,不出。已二年余,家皆怪之。邻人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已,适出门,便见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门,知复奈何?吾求不见,连累为鞭杖。今已见汝,无可奈何。后三日日中,当相取也。”式还,涕泣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昼夜与相守。至三日日中时,果见来取,便死。
【翻译】
两汉时代,有一个人叫周式,居住在下邳县。有一次,他打算去东海郡,在路上偶然遇到一个吏员。这吏员拿着一卷书赶路,要求借坐他的船。船又行了十多里,吏员对周式说:“我现在想去拜访一个人,留下这卷书寄存在你的船里。请你慎重,千万别翻看它。”等吏员离开后,周式却偷偷地把那书翻开了,发现那书居然是即将去世的人的名单,而且其中一条写着周式的名字。
刚过一会儿,这吏员就回来了,这时候周式还在翻看那书。吏员生气地说:“刚才我已经跟你说过,你还是偷偷看了书。”周式立刻跪下向他磕头求饶,磕到头上鲜血直流。过了很久,吏员说:“我很感谢你搭载我这么远,但是这本书不能去掉你的名字。今天,我们分别后,你赶紧回家,在家里待三年绝对不要出门,这样才可以度过这死亡的劫难。绝对不能和任何人说起你看过我的这本书。”
之后,周式赶紧回家,再也不肯出门。就这样过了两年多,家里的人都对他不出门的行为感到奇怪。这一次,他的邻居忽然去世了,他父亲生气了,非要让他前去吊丧。周式迫不得已,结果刚刚走出家门,就看到了那吏员。吏员说:“我让你在家里待三年绝对不要出门,结果你现在已经出门了,这又能怎么办呢?我为了求得找不到你的结果,已经被鞭子、木杖打。现在已经找到你了,我已经没有办法了。再过三天,到了中午,我就来取走你的性命。”
周式回家,哭泣流涕,说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父亲还是坚决不相信,他母亲日日夜夜寸步不离地守着他。到了第三天中午,他家里人果然看见吏员来捉拿周式,于是周式就去世了。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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