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是谁?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这一年,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半天,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他们对于田登平时的专制蛮横早就十分不满了,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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