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家族制度的演变
我国家族制度萌生于殷商后期。至西周初年,经过周公的总结与创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其制度依照宗族血缘关系的不同,将其严格区分为大宗与小宗、宗子与别子等尊卑贵贱各种等级,核心是设立宗子与实行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既是规范家族制度的原则和办法,同时也是当时政治统治的基本制度,周天子依宗法之制分封建国,从而使这一制度十分盛行。
至春秋战国之际,周王室衰微,诸侯称霸,社会形势的巨大变动强烈地冲击了西周以来的宗法制度。家族与家族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于是产生了诸子均分制,并从总体上取代了长子继承制。战国秦汉之后,诸子均分制成为家族制度史中广为遵循的规约,得到普遍实行。所谓诸子均分制,即是当父(母)亲遗传家产时,按其儿子人数平均分配,每人各得一份。其原则可概括如下:一是以私有制为基础;二是以房分为析分单位;三是平均析分。
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以强烈的宗法等级性与传统文化(主要是儒家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导致一般民众的宗法社会心理,这种心理表现在政治生活中就是宗法的政治心理。《诗经·小雅·北山》中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对我国古代家族制度下,人们政治心理的最好写照。孔子曾经对中国家族制度做过最简约的概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元芳,你怎么看?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