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员是终身制的吗

中国古代官员不是终身制。古代史书中把官员退休称“致仕”、“致事”、“致政”等。早在商周时期,历史文献中即已有“致仕”之说,秦汉时期则基本上形成了一种制度,发展到唐代时期,此系统更趋完善。中国古代官员任职制度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七十致仕”的规定,即官员不论官职高低,一律70岁退休。据《通典》卷三三《职官·致仕官》载:年七十以上应致仕。这条规定代代相传,虽说有时运用得比较灵活,但基本原则一直没有改变过,直到清光绪三十年(1904)的《陆军营制饷章》问世。《陆军营制饷章》并没有废除这一成规,而是进一步规定了官员的退休制度,在“退休制略”一节明确规定:“军营最贵朝气,最忌暮气”,因此,兵丁要“更番训练”,军官要按时退休。退休年龄要根据职务确定,因为“官秩愈小,则职务愈劳。至于都守千把,上承命令,下赖指挥,按日督操,更非精力稍衰者所能胜任”。于是,开始对各级军官规定了五个不同等级的退休年龄:提镇不限龄,副将65岁,参将、游击60岁,都司、守备55岁,千总、把总50岁,到龄“皆令退休矣”。清宣统二年(1910),又对官佐的最高服役限龄作了修订,并写入《陆军任职试行章程》。章程规定,除荣获大将军、将军称号的正都统,以及奉皇帝特旨留用者,不受年龄的限制外,其余官佐满规定年龄后,一律退为后备役。服后备役的年限一律为6年。服满后备役后退休。但是凡获得军衔的军官军佐,“终身保有官阶,享受分内之待遇”。这个规定表明官职不是终身制,一旦到了规定年龄,就得交出职位,但官衔却可终身保有。这是实行军衔制度国家的一般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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