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谱和家谱
家谱又称为族谱、宗谱、家乘等,目前存世的中国家谱计有5万多种,其中又有2万多种家谱流落海外。家谱是记载本族世系及其相关内容的历史图籍,其内容涉及姓氏源流、家族迁徙、世系图录、族规礼仪、人物传记、艺文图志、风土人情等。历史学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曾说:“且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比人而后有家,比家而后有国,比国而后有天下。”家谱和正史、方志一起构成了中国社会历史的三大支柱,是我国传统文化形式之一,不仅具有一定的形式与内容,而且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持久的社会文化效应,是历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家谱最早可追溯到周代,魏征《隋书·经籍志》记载:“周家小史,定系世,辨昭穆,则亦史之职也。”周代“小史之官”的职责是专管“定系世,辨昭穆”。秦统一天下后,原有的王侯将相失去世袭势力,社会格局重新划分,即“秦兼天下,刬除旧迹,公侯子孙,失其本系”。制谱有了其必要性。不过先秦时,家谱体例简单,一般只按世系先后记述宗族人名和交代人物关系。汉代以后,家谱不仅记世谱,而且记姓氏起源及官职等。汉代初期问世的《世本》有“叙黄帝祖世所出”,记载了从黄帝到春秋时期,诸侯大夫的姓氏、世系、迁居、名号等,被认为是中国家谱的首创之作。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制定家谱为官方掌握,官方的重视使修谱之风盛行。当时门阀等级森严,流行以婚姻集团为核心的综合家谱。隋唐时期,修谱继续为官方掌握。在唐代中后期,民族大融合,门第更替,谱学得到进一步发展,且私家修谱逐渐流行。到了宋代,中国家谱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宋代许多文人学士都积极参加修谱并创制谱例,著名的“小宗谱法”和“大宗谱法”就是由欧阳修和苏洵两个大文学家创立的,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与前代相比,其功能由以往的“别选举,定婚姻、明贵贱”转变为“尊祖、敬宗、收族”的本族伦理教化作用。在这一时期,私家修谱进一步发展,取代了官方修谱,成为家谱主要的编纂方式。明清时期,私家修谱蔚然成风,家谱的形式结构、内容也更加完善精密。一部体例完备的家谱大约包括谱名、谱序和凡例等30多项。
家谱的价值主要有两个:一是丰富的史料价值;二是具有纽带作用,即所谓“家之有谱,如木之有本,水之有源”。中国人有着尊祖敬宗的优良传统,这跟千百年来家谱的维系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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