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
古代官员如果父母去世了,就需要向上级报告,要求去职回家服丧,叫做丁忧。丁忧是孝道的表现,在我国古代历来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宋代的丁忧制度就明确规定官员在获悉父母去世时应该奔丧,但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即首先要向朝廷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服丧。武官由于职守的重要还有特别的规定。武官的申请出中书下御史台,经过验实后才能决定是否能奔丧,如果是边界军事要地,则必须等候替代的武官到位后才能离任奔丧。一般情况下,丁忧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在古代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不服丧被认为是大逆不道而受到指责。宋朝王安石变法时期,王安石的学生李定就因为没有服他生母的丧而受到对手旧党的攻击,后来弄得身败名裂。但也有例外,有时由于官员责任重大,皇帝觉得不能离开他,就下旨让官员不必服丧,而是留在原有的岗位上,继续为国效力,这叫做“夺情”。明朝张居正的父亲去世时,张居正就被皇帝“夺情”,继续留在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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