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戴和花翎

清朝官员冠服佩饰制度。“顶戴”即官员戴的帽顶,可以从颜色上分官阶:一品为纯红色;二品为杂红色;三品是亮蓝色;四品为暗蓝色;五、六品为白色;七品以下都为金色。“花翎”即孔雀翎,可以从“眼”的多少了解等级的高下。所谓“眼”,就是孔雀翎上的眼状圆花纹,一个圆圈就算作一眼。世袭贵胄佩戴三眼花翎;王公大臣佩戴双眼花翎;一般官员,只能佩戴单眼花翎。据清代朱彭寿《旧典备征》所载:“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及固伦额驸准戴三眼花翎。乾隆以来,大臣中亦有特赏者,然勋戚如傅文忠,当时尚不敢戴用,是以受赐者尤稀。按二百年来膺是赏者,惟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所有的顶戴和花翎,均由皇帝批准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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