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声和七音

五声是宫、商、角、徵、羽五个音级的合称,也称五音。五音的五个阶名分别是一宫、二商、三角、四徵、五羽,分别对应于简谱中的1(do)、2(re)、3(mi)、5(sol)、6(la)。我国几种传统的音阶形式,无论是古音阶、新音阶、清商音阶,还是五声音阶或六声音阶、七声音阶,其中都包含这五个音级。在同一个五声音阶的音列中,分别以各音作为主音时,就构成不同的调式,此时即根据主音的阶名来命名调式。例如以宫音为主音时,就命名为宫调;以商音为主音时,就是商调。依此类推有角调、徵调、羽调。《淮南子》有“一律而生五音”,“律”在这里指的就是主音,这句话讲的就是根据主音来确定调式。例如陕北民歌《山丹丹开花红艳艳》就是商调。在不同的音乐和音阶形式中,五声都是重要的音级。
 
在我国传统乐学理论中,宫声被认为是音阶组织中最重要的一个音级,《国语·周语下》伶州鸠论音乐时说:“夫宫,音之主也。”传统乐学一般以宫音的音高为标准来确定曲调的高低,宫音的音高位置确定后,商、角、徵、羽等各音的位置也就随之而确定。
 
七音是七声音阶及其七个音级的总称,或称为七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产论乐:“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国语·周语下》伶州鸠论乐:“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于是乎有七律。”七音、七律,都是七声音阶的意思。七音的七个阶名分别是一宫、二商、三角、四变徵、五徵、六羽、七变宫,变徵近似于简谱中的4(fa),变宫近似于7(si)。可见七音是由五声演变而来的,传统乐学理论将五声称为正声,把随音阶形式的差别而改变位置的另外两个音(四变徵、七变宫)叫做二变,变徵是徵的低半音,变宫是宫的低半音。
 
五声和七音都是我国古代音乐的基本结构要素。据史料记载,在晋代以后,五声和七音都曾用来表达弦序或不同调式中的各个音级的次序,而不拘泥于各个阶名所约定的音程关系。例如,宫字仅表明它是某种调式的音节第一级,商字仅表明它是所属音阶的第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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