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连珠
连珠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别具特色的推论形式。孔子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就已经具有了连珠的痕迹。但连珠的形式始创于韩非,一般是“先列其纲而后著其解,谓之‘连珠’”。比如《韩非子》诸篇中的连珠,都是先列出总纲,即所谓的“经”;然后再逐条解析,列举例证,称之为“说”。在韩非的连珠中,“经”所表达的就是所要论证的论题,“说”所表达的就是论证“经”的论据。
如: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免除徭役的人多了),复除重则贵人富。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结论)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结论)(《韩非子·备内》)
从形式上看,韩非的连珠似乎与传统逻辑中的连锁推理相似。在传统逻辑中,连锁推理是复合推理的省略形式,它只提出最后一个总的结论,而省略了其他各个小推论的结论。但仔细分析,尽管韩非的连珠也有省略小结论的步骤,但它的推导关系是建立在因果联系的基础之上的。而这与传统逻辑建立在类属(属种)关系基础上的连锁推理有本质的不同。
如:人有祸则心畏恐(心中不安),心畏恐则行端直(行为端正),行端直则思虑熟(考虑周全),思虑熟则得事理(把握规律)。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之谓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不走正道,动则背弃规律)。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故曰:“福兮祸之所伏。”(《韩非子·解老》)
韩非这种建立在事物因果联系基础之上的连珠,其错综穿插的推导,也是与传统逻辑的连锁推理的固定模式有很大的不同。这可从另一个连珠例子得到证明:
人有欲则计会(思虑)乱,计会乱则有欲甚,有欲甚则邪心胜,邪心胜则事径绝,事径绝则祸难生。(上为反推连珠)由是观之,祸难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上为正推连珠)可欲之类,进则教良民为奸,退则令善人有祸。奸起则上侵弱君,祸至则民人多伤……夫上侵弱君而下伤人民者,大罪也。(上为反推连珠)故曰:祸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结论)(《韩非子·解老》)
总之,韩非的连珠推论形式多样,视需要而定,不曾固守于一个固定模式。加之韩非的连珠推论是建立在因果联系之上,这些都是它有别于传统逻辑的连锁推理之处。
至西汉末年,扬雄吸收了韩非“连珠”的形式,使之与文学结合,并赋予了“连珠”之名。其形式一般有两段式与三段式。两段式只有两段,前一段为前提,后一段为结论。也有三段的,三段式又分几种情况,其一是“……何则……”,其二是“……是以……故……”。
对于连珠的特点,古人评价说:“所谓连珠者……其文体辞丽而言约,不指说事情,必假喻以达其旨,而览者微悟,合于古诗劝兴之义,欲使历历如贯珠,易睹而可悦。”([晋]傅玄:《连珠序》,《艺文类聚》五十七)“连珠者,盖谓辞句连续,互相发明,若珠之结排也。”([南朝梁]沈约:《注制旨连珠表》,《艺文类聚》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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