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大理寺是寺院吗?
如果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说某人去了大理寺,可千万不要以为他是去什么佛寺出家了,其实人家是去国家司法机关上任了。
秦汉时期,负责刑狱、审核各地重案的国家机关被称为“廷尉”,汉景帝时曾改“廷尉”为“大理”,“理”在古代有“掌刑”的意思。北齐时期,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被定名为“大理寺”。隋朝及之后,“大理寺”之名得到了长时间的沿用,清代时则改称“大理院”。
把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称为“寺”,那是佛教传入中国后才有的说法,在此之前,以“寺”称官署却是常例。“寺”字在古代与“侍”“是”通用,原指皇帝以下最高一级的中央办事机构,寓意着宫廷的侍卫人员敬顺皇帝的旨意。以“寺”命名的官署,在秦朝时就有,汉代时建立“三公九卿”制,三公的官署称为“府”,九卿的官署就称为“寺”。
古代大理寺的地位,约等于今天的最高人民法院。设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在于约束地方的司法权力。古代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很大,可自行判处犯人死刑,这难免会酿成冤案。于是朝廷以大理寺为复审机关,力图“推情定法”“狱以无冤”。
不同历史时期,大理寺的具体职能和运作方法有所不同,大理寺的官员设置也不尽相同。大理寺是执掌生死大权的机构,因此选择正直、能干的官员入职大理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妇孺皆知的“包青天”包拯就曾任大理寺丞一职,唐代的名臣狄仁杰也曾任大理寺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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