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唐玄宗开元年间,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这就是市舶司的前身。市舶使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出入海港的外商船舶、征收关税、收购政府专卖品等,也涉及外交事务。唐代充当市舶使一职的,多是皇帝的心腹宦官。此后的宋、元、明三代都沿袭设置。两宋时期,由于造船和航海技术的进步,海外贸易得到了空前发展。政府一方面多次派使臣赴海外招徕外商;另一方面于北宋开宝四年(971)在广州设立市舶司,管理对外贸易。当时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管理舶商,征收舶税,收买舶货,实行“禁榷”,并招待外商。至元代,元政府制定了整治市舶司的法则。在1314年,又修订颁布新的市舶法则22条。明确了市舶司的职责范围,加强了政府对海外贸易的控制。明朝则沿袭前朝之制,市舶司管理海外诸国朝贡和贸易事务,隶属于布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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