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为子隐
孔子明确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父为子隐”,意思就是尊亲可以隐匿卑幼的犯罪行为而不告发。儒家学说把“父为子隐”称为“仁”,把“子为父隐”称为“孝”,这些“仁孝”的伦理道德观念自汉武帝后被正式上升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就是指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了犯谋反、大逆以外,都可以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而且还可以在刑罚上得到减免。根据这一原则,卑幼首匿尊亲长的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卑幼,除了死罪上请减免以外,其他的也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父为子隐”就是“亲亲得相首匿”原则里面包含的一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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