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十五年

【原文】
 
[经]
 
十有五年春〔1〕,季孙行父如晋。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2〕。
 
夏,曹伯来朝〔3〕。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单伯至自齐。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秋,齐人侵我西鄙。
 
季孙行父如晋。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4〕。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齐侯侵我西鄙〔5〕,遂伐曹,入其郛。
 
【注释】
 
〔1〕十有五年:公元前612年。
〔2〕华孙:名耦,华为氏。
〔3〕曹伯:曹文公。
〔4〕扈:见文公七年注。
〔5〕齐侯:齐懿公。
 
 
【原文】
 
[传]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1〕。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2〕,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3〕。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4〕。”鲁人以为敏。
 
【注释】
 
〔1〕贵之:诸侯大夫聘问一般称名,今加以官职,故云贵之。
〔2〕督:华督,华耦曾祖,于桓公二年杀宋殇公。
〔3〕策:简策。
〔4〕亚旅:杜注“上大夫”。
 
 
【原文】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齐人或为孟氏谋〔1〕,曰:“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2〕,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3〕。惠叔犹毁以为请〔4〕,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5〕,且国故也〔6〕。葬视共仲〔7〕。
 
【注释】
 
〔1〕孟氏:公孙敖为庆父之子,孟氏。
〔2〕饰棺:古人于死人的棺木灵车依不同身份有不同装饰,称饰棺。堂阜:见庄公九年注。
〔3〕卞:杜注:“鲁卞邑大夫。”时邑大夫例呼为“人”。卞,见僖公十七年注。
〔4〕毁:哀毁。指居丧期间悲哀过甚使容颜损害。惠叔为公孙敖之子,因公孙敖未葬,故时仍未行卒哭变服之礼,哀毁如初。
〔5〕为孟氏:孟氏世为鲁卿。
〔6〕国故:孟氏是国之公族。
〔7〕共仲:即庆父。
 
 
【原文】
 
声己不视〔1〕,帷堂而哭〔2〕。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3〕,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4〕:‘兄弟致美〔5〕。’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
 
【注释】
 
〔1〕声己:公孙敖次妻,惠伯之母。视:视其柩。
〔2〕帷堂:古人死,尸置堂中小敛,四周围以帷幕,称帷堂。这里是说声己在堂下哭,怨恨公孙敖,不欲见其尸,故在帷外哭。
〔3〕虽不能始:谓公孙敖抢襄仲妻事。
〔4〕史佚:见僖公十五年注。
〔5〕致美:各尽其美。
 
 
【原文】
 
他年,其二子来〔1〕,孟献子爱之〔2〕,闻于国。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3〕,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注释】
 
〔1〕其二子:穆伯在莒国所生二子。
〔2〕孟献子:即仲孙蔑,鲁大夫。
〔3〕门:守门。杜注云:“句鼆、戾丘,鲁邑。有寇攻门,二子御之而死。”
 
 
【原文】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1〕,示有等威〔2〕,古之道也。
 
【注释】
 
〔1〕训民:教训人民。
〔2〕等威:威仪之等差。
 
 
【原文】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1〕,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2〕,曰“灭之”;获大城焉〔3〕,曰“入之”。
 
【注释】
 
〔1〕君弱:指晋灵公尚未成年。
〔2〕胜国:谓绝其社稷,有其土地。
〔3〕获大城:攻入大城,但不取其地而回。
 
 
【原文】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1〕,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2〕,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
 
【注释】
 
〔1〕晋侯:晋灵公。宋公:宋昭公。卫侯:卫成公。蔡侯:蔡庄侯。陈侯:陈灵公。郑伯:郑穆公。许男:许昭公。曹伯:曹文公。
〔2〕有齐难:即下文齐国侵袭鲁国事。
 
 
【原文】
 
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1〕,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2〕?’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3〕。’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4〕,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5〕!”
 
【注释】
 
〔1〕无礼:指扣押天子使臣,攻打无罪之国。
〔2〕所引诗见《诗·小雅·雨无正》。
〔3〕所引诗见《诗·周颂·我将》。
〔4〕以乱取国:指齐懿公杀舍自立。
〔5〕在:即“终”,善终。
 
【翻译】
 
[经]
 
十五年春,季孙行父去晋国。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我国结盟。
 
夏,曹文公来我国朝见。
 
齐国人送回公孙敖的灵柩。
 
六月辛丑朔,发生日食。击鼓,用牺牲祭祀社神。
 
单伯从齐国来我国。
 
晋郤缺率领军队攻打蔡国。戊申,攻入蔡国。
 
秋,齐国人侵袭我国西部边境。
 
季孙行父去晋国。
 
冬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十二月,齐国人把子叔姬送回我国。
 
齐懿公侵袭我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进入曹都外城。
 
[传]
 
十五年春,季文子去晋国,是为了单伯与子叔姬被齐国拘禁的事。
 
三月,宋华耦来我国结盟,他的属官都跟着他。《春秋》记载说“宋司马华孙”,是表示尊重他。文公宴请他,他辞谢说:“国君的先臣华督,得罪了宋殇公,名字记载在诸侯的简策上。臣子承继他的祭祀,怎么敢使君王蒙受耻辱?请让我在亚旅那儿承受命令。”鲁国人认为他对答敏捷。
 
夏,曹文公来朝见,这是合乎礼的。诸侯隔五年再次互相朝见,以重温周王的命令,这是古代的制度。
 
齐国有人为孟氏谋划,说:“鲁国,是你的亲属。把公孙敖的棺木装饰好放在堂阜,鲁国一定会来搬取。”孟氏听从了这一建议。卞邑的大夫把这事通报国内。惠叔仍然悲哀过度地求文公允许运回棺柩,站在朝廷上等候命令。文公同意了,取回棺木停葬。齐国派人护送。《春秋》记载说:“齐国人送回公孙敖的灵柩。”是为了孟氏,也是为了国家的缘故。依同安葬共仲的礼仪安葬公孙敖。
 
声己不肯去看棺木,在堂下帷外哭泣。襄仲想不去哭丧,惠伯说:“丧事,是对待亲人的终结。虽不能有一个好的开端,有一个好的结束也是可以的。史佚有句话说:‘兄弟之间各自致力做到完美。’救济贫乏、祝贺喜庆、慰问灾祸、祭祀恭敬、丧事悲哀,感情虽然不同,都不要断绝互相之间的爱,这是对待亲人的道德。你只要没有丧失道德,怨恨别人什么呢?”襄仲觉得他说得不错,带领兄弟去哭丧。
 
过了些年,公孙敖在莒国生的两个儿子来到鲁国,孟献子对他们很喜爱,国内的人都知道。有人诬陷二人,对孟献子说:“这两个人打算杀死你。”孟献子把这事告诉了季文子。二人说:“他以爱我们闻名,我们却以打算杀死他闻名,这不也是远离了礼吗?远离礼还不如死。”一个在句鼆守门,一个在戾丘守门,都战死了。
 
六月辛丑朔,发生日食,击鼓,用牺牲祭祀社神,这是不合乎礼的。发生日食,天子为之废食撤乐,在社庙中击鼓,诸侯用玉帛在社庙中祭祀,在朝廷上击鼓,以表明敬奉神明、教训人民、事奉君王,表示威仪的差别,这是古代的规矩。
 
齐国人同意了单伯要子叔姬回国的请求而赦免了他,派他来我国传达这一命令。《春秋》记载说“单伯从齐国来我国”,是表示尊重他。
 
新城盟会,蔡国人没有参加。晋郤缺率领上军、下军攻打蔡国,说:“国君幼小,不可以懈怠。”戊申,攻入蔡国,与蔡国订立了城下之盟后撤兵。凡是占领了一个国家,称为“灭之”;攻入大城,称为“入之”。
 
秋,齐国人侵袭我国西部边境,所以季文子去向晋国报告。
 
冬十一月,晋灵公、宋昭公、卫成公、蔡庄侯、陈灵公、郑穆公、许昭公、曹文公在扈地结盟,重温在新城盟会的旧好,并且商议攻打齐国。齐国人给晋灵公送礼,所以没有战胜就撤兵回国。这时候有齐国侵袭我国的祸难,所以文公没有参加盟会。《春秋》记载说:“诸侯在扈地结盟。”这是因为诸侯没有什么作为的缘故。凡是诸侯相会,我国国君不参加就不记载,这是讳言国君过错。参加了而不记载,是因为迟到了。
 
齐国人把子叔姬送回我国,是因为周匡王命令的缘故。
 
齐懿公侵袭我国西部边境,是因为他认为诸侯无所作为的缘故。并因此而攻打曹国,进入曹都外城,讨伐曹文公来我国朝见的事。季文子说:“齐懿公恐怕不能免于祸难吧!自己行事无礼,而去讨伐有礼的人,说:‘你为什么要做有礼的事!’礼是用来顺服上天的,表现的是上天的规律。自己违反上天行事,反而因此而讨伐别人,他难免有祸难了。《诗》说:‘为何互相不畏惧,甚而不知畏上天?’君子不虐待幼小的与卑贱的人,就是因为畏惧上天。在《周颂》中说:‘畏惧上天的威力,所以能把福禄保。’不畏惧上天,能保得住什么?通过动乱取得君位,按照礼义来保持它,还怕没有好结果,多做不合乎礼义的事,就不能得到善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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