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于桐处仁迁义,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原文】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1,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2,于桐处仁迁义,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3,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4。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译文】
 
“没有人很想做而竟做到了的,是天意;没有人叫他来而竟来了的,是命运。凭老百姓的身份而得到天下的,他的德行必然要像舜和禹那样,而且还要有天子推荐他,所以孔子便没有得到天下。世袭而拥有天下,却被天所废弃的,一定要像夏桀、商纣那样暴虐无道,所以益、伊尹、周公便没有得到天下。伊尹辅佐汤推行王道于天下,汤死了,太丁未立即死,外丙在位二年,仲壬在位四年〔,太丁的儿子太甲又继承王位〕。太甲推翻了汤的法度,伊尹便流放他到桐邑。三年之后,太甲悔过,自我怨恨,自我惩戒,在桐邑那地方,能够以仁居心,向义努力;三年之后,便能够听从伊尹对自己的教训了,然后又回到亳都做天子。周公未能得到天下,正好像益在夏朝、伊尹在殷朝一样。孔子说过:‘唐尧虞舜以天下让贤,夏商周三代却传于子孙,道理是一样的。’”
 
【注释】
 
(1)外丙、仲壬:甲骨文分别作“卜丙”“中壬”。
 
(2)桐:在今河南偃师西南。
 
(3)自艾:自我惩罚;艾,音yì,惩戒,惩治。
 
(4)亳:音bó,当在今河南偃师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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