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原文】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1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2,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3,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4。’此之谓也。”
 
【译文】
 
问道:“我大胆地问,把他推荐给天,天接受了;公开介绍给百姓,百姓也接受了,是怎样的呢?”答道:“叫他主持祭祀,所有神明都来享用,这便是天接受了;叫他主持政务,工作井井有条,百姓都感到安适,这便是百姓接受了。天交给他,百姓交给他,所以说,天子不能够拿天下交给人。舜辅佐尧二十八年,这不是某一个人所能做到的,而是天意。尧逝世了,三年之丧完毕,舜〔为了要使尧的儿子能够继承天下,〕自己便躲避尧的儿子而到南河的南边去。可是,天下诸侯朝见天子的,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却到舜那里;打官司的,也不到尧的儿子那里,却到舜那里;民歌手们,也不歌颂尧的儿子,而歌颂舜。所以说,这是天意。那样,舜才回到首都,坐了朝廷。而如果自己居住在尧的宫室,逼迫尧的儿子〔让位给自己〕,这是篡夺,不是天授了。《太誓》说过:‘百姓看到的,天也就看到;百姓听到的,天也就听到。’正是这个意思。”
 
【注释】
 
(1)南河:河名,流经今河南范县。
 
(2)夫然后之中国:夫,远指代词,那,那样;之,到……去;中国,国中,国度之中。
 
(3)而居尧之宫:焦循《孟子正义》引王引之《经传释词》说:“而,犹如也。”按,这一“而”表示转折,不可训为“如”;上古汉语经常缺乏表示假设的标记,【译文】中的“如果”是将【原文】中隐含的假设呈现出来,只是恰恰位于句首,与【原文】中的“而”相对应罢了。
 
(4)“天视”至“民听”:今本《太誓》为梅赜伪古文,这两句话也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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