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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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论语·学而篇第一》:“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中国古代儒家提倡为人处事要遵循“五常”:仁、义、礼、智、信。“信”作为“五常”之一,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人要守信,无信不立,答应的话,一定要做到,《论语》中的子路就是这样的人。历史上有著名的“季布一诺千金”的故事,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他特别讲信义。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就会想方设法办到。当时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楚汉之争时,季布作为项羽的骁将多次为难过刘邦,刘邦对季布恨之入骨。刘邦夺得天下之后,悬赏缉捕季布,季布被迫逃亡。当时的大侠朱家深知季布的为人,不但收留了季布,还通过自己的旧交、刘邦的亲信夏侯婴向刘邦为季布求情,幸得刘邦宽宏大量,又深爱季布之能,便宽恕了前嫌,还封他做了郎中。朱家宁愿冒着被诛灭三族的危险为季布提供藏身之所,也不愿意为赏赐的一千两黄金而出卖他。可见朱家是被季布一诺千金、重然诺的品格所打动,而甘愿为他以身犯险的。
但讲信用必须符合道义,只有符合道义的诺言才能兑现。孔子离开陈国去卫国时路过蒲邑,刚好遇上公叔氏占据了蒲而背叛卫国,蒲人就留住孔子。孔子的弟子于是就跟蒲人猛烈地拼斗起来。蒲人害怕了,就对孔子说:“如果能不去卫国,我们就放你们走。”双方谈好条件,就放孔子一行从东门离去。孔子脱险后却一路前往卫国。子贡说:“约定好的条约可以不遵守吗?”孔子说:“在胁迫下订的条约,神明是不会认可的。”孔子认为,签订协约必须符合道义,如果是在胁迫的情况下签的协约,神明是不会承认的,协约也是可以不遵守的。孔子用实际行动为我们诠释了“信近于义,言可复也”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