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原文】
 
17.23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翻译】
 
子路说:“君子崇尚勇敢吗?”孔子说:“君子把义看作是最尊贵的。君子有勇无义就会作乱,小人有勇无义就会去做盗賊。”
 
【解读】
 
君子之勇,以义为先

在孔子的学说中,“勇”被视为人生三大德之一,他本人对此曾多次论述。本章文字中,孔子重点强调了尚勇的前提,指出勇要受到义的约束。认为没有义的约束,勇可能就会成为乱的根源。孔子生逢乱世,礼崩乐坏,社会秩序不断瓦解,这些乱子让孔子深恶痛绝。因而对于勇,孔子更多的是担心,而不是崇尚。
 
孔子并不排斥勇,但也不是无原则的提倡。在各种德行之中,他把仁义排在前面,而把勇力排其后。如此排列是有深意的,目的是强调义远远比勇重要得多,义勇相比,要义以为上。他认为,如果没有道义约束而滥施勇力,普通人就敢造反,小人就敢抢劫。孔子还说过,“勇而无礼则乱”,认为礼也是应该要排在勇之前的;在本篇中还说“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可见学也是要排在勇之前的。也就是说,只有在这重重约束之下,勇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而不至于生乱。
 
荀子也曾论过“勇”,比孔子的论述更加详尽,更加尖锐,在《荣辱》篇中他将勇分为四等,分别是狗彘之勇、贾盗之勇、小人之勇、士君子之勇。接下来又对这四种勇作了恰当的定义:“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辟死伤,不畏众强,恈恈然唯利饮食之见,是狗彘之勇也。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戾,恈恈然唯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也。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用这段话为孔子的观点作注解再合适不过了。为了生存繁衍,动物就可以使用勇力,比如争食、求偶等。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社会性,有思想、有控制力,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的行为就理智得多。但是社会上不乏那些为了财物争斗的人,他们甚至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奉为信条,这样的人,说起来与禽兽没什么两样。
 
至于“小人之勇”,荀子说是不珍惜生命,随随便便就实施暴行。这种人做事不顾后果,一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就忍不住,就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当场就要讨个说法。他们一怒便拔剑而起,挺身而斗,就是拼了命也不能受辱。这种观念非常狭隘,因而苏东坡说这种勇“不足为勇”,充其量只能算作一种小勇,更确切地说是冲动。
 
而真正的君子之勇,则是以义为先。只要符合道义,尽管是面对层层艰难险阻,也敢于挺身而出,甚至会置生死于度外,不屈不挠地斗争到底;如果不符合道义,即便有人故意挑衅激将,也能不为所动。就像韩信那样,遭受胯下之辱也不逞一时之勇,这才是真正的大勇。判断是否为君子之勇,只有一个衡量标准,那就是是否符合道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遇事就要多考虑,看这件事是否符合道义,符合道义了再去做,而不要逞小人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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