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原文】
 
4.3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①,能恶人②。”
 
【注释】
 
①好(hào):爱好。
 
②恶(wù):厌恶。
 
【翻译】
 
孔子说:“只有讲仁爱的人,才能够正确地喜爱某人、厌恶某人。”
 
【解读】
 
公正地评价别人

儒家在讲“仁”的时候,并非局限于“爱人”的一面,也有“恶人”的一面。孔子认为,不仁之人多是心存私欲,并受此蒙蔽,他们眼中的善恶并非是真正的善恶。只有心怀仁德之人,才会不受私欲的影响,明辨是非善恶。也就是说,只要做到了“仁”,就能公平公正地对他人做出评价,分辨善与恶。
 
“仁”并不等同于一般的理,但其又在情理之中。判断是非考人心,是情感和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标准就会随着人的内心变化而不同。所谓“仁”,是合乎规律的天道,是没有偏私之心的理智,所以,仁者心正,能够站在客观立场上看待人和事。如果怀着一颗仁德的心,对人对事就能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唐朝贞观年间,太宗皇帝曾让王珪评价朝中大臣,王珪说:“孜孜奉国,知无不为,臣不如玄龄;兼资文武,出将入相,臣不如李靖;敷奏详明,出纳惟允,臣不如温彦博;处繁治剧,众务必举,臣不如戴胄;以诤谏为心,耻君不及尧舜,臣不如魏徵;至于激浊扬清,嫉恶好善,臣于数子,亦有微长。”太宗听了深以为然,这些被王珪评价的大臣,听后无不大为叹服,认为王珪的评价客观公正。王珪之所以能对诸君子做出如此评价,在于他心底无私。也正因为这一点,唐太宗重用他做谏官,并感慨地说:“王珪常居谏官,朕必永无过失。”
 
孔子的观点提示我们,在对他人做出评价时,不能因为个体间的差异,或是自己的喜好而对他人做出有差别的待遇或评价。只有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尽量不要将个人的感情色彩掺和进去,多从客观方面入手,才能做出准确评断。当然,若想做到这一点,大家还应从自身做起,内心要有着强烈的道德意识,以符合道义的标准待人接物,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人。
 
公正评价他人意义重大,有利于辨善恶,识美丑,弘扬正义和大道。表彰那些真正的善行,揭穿恶人的虚伪面纱,就是在培植人间正气,能够引导社会走上正确轨道。同时,公正评价别人也是一种处世智慧。假如我们能够对他人做出正确的评价,别人就会认为我们公正,就会信任我们。可是,若是我们对善行给以恶评,不但会伤害别人和社会,还会遭到他人反感或反击,不利于我们的事业。如果我们故意把坏的说成好的,将一些非常明显的缺陷当成优点进行赞扬,很可能会被别人当作阿谀奉承之徒,遭受无尽的白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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