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

【原文】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1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2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3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4;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5。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6,奚7暇治礼义哉?”
 
【译文】
 
孟子说:“没有固定的产业而有恒定的信念,只有士人才能够做到。如果是一般人,就没有固定的产业,因而也没有恒定的信念。若没有恒定的信念,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等到他犯了法,然后再处以刑罚,这等于陷害。哪有仁爱的人坐了朝廷之位却做出陷害老百姓的事呢?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人们的产业,一定要使他们上足以赡养父母,下足以抚养妻儿;好年成一年到头吃得饱,坏年成也不至于饿死或逃亡;然后驱使他们往善良的路上走,这样老百姓要听从教导也容易。现在呢,规定人民的产业,上不足以赡养父母,下不足以抚养妻儿;好年成一年到头困苦,坏年成则要么死要么逃。这样,每个人要活一口气都怕做不到,哪有闲工夫学习礼义呢?”
 
【注释】
 
(1)若:至于。
 
(2)罔:同“网”,网罗,陷害。
 
(3)制:制定法度。
 
(4)死亡:逢彬按,《孟子》时代,“死亡”是一个短语,意为死去和逃亡;不是意为“死掉”的一个词。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5)轻:轻易,容易。
 
(6)赡:音shàn,足够。
 
(7)奚: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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