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 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

【原文】
 
“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
 
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曰:“挟太山以超北海1,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2,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
 
【译文】
 
孟子马上接着说:“如今王的好心好意足以及于禽兽,却不能及于百姓,这是为什么呢?这样看来,一根羽毛都拿不起,只是不肯下力气的缘故;一车子柴火都看不见,只是不肯用眼睛的缘故;老百姓不被保养,只是不肯施恩的缘故。所以,王未曾实行王道,只是不肯做,不是做不到。”
 
宣王说:“不肯做和做不到的样子有何不同呢?”孟子说:“把泰山夹在胳膊下跳过北海,告诉别人说:‘这个我办不到。’这是真的做不到。替老年人按摩肢体,告诉别人说:‘这个我办不到。’这是不肯做,不是做不到。王不行仁政不是属于把泰山夹在胳膊下跳过北海一类,而是属于替老年人按摩肢体一类的。”
 
【注释】
 
(1)挟太山以超北海:太山即泰山,北海即渤海。
 
(2)折枝:按摩肢体;枝,通“肢”。《孟子译注》:“古来有三种解释:甲、折取树枝;乙、弯腰行礼;丙、按摩搔痒。【译文】取第一义。”我们取丙说。这主要因为甲乙二说除晚起外,均与当时语言实际不符。先看甲说。a.宾语或受事主语为人、兽或人兽身体一部分时,该“折”的“折断”义带有伤害性。b.宾语或受事主语为树木或物体时,该“折”的“折断”不是人类的自主行为,例如为风所摧折。“折取树枝”说显然与此不符。再看乙说。其说为“罄折腰枝,盖犹今拜揖也”。“腰肢”若为定中结构,指腰,其意义甚晚起,《孟子》时代无此义。若为并列结构,则【原文】为“折枝”,并无“腰”或其古字“要”;且当时“枝”也无“腰肢”义。丙说甚早,且古人多理解“折枝”为按摩,故从之。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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