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之于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是天下之耳相似也。唯目亦然。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原文】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1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2,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3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是天下之耳相似也。唯目亦然。至于子都4,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5之悦我口。”
 
【译文】
 
“口对于味道,有相同的嗜好;易牙早就摸准了这一嗜好。假使口对于味道,他的体验和别人不同,而且像狗及马和人的不同类一样,那么,为什么天下的人都追随着易牙的口味呢?一讲到口味,天下都期望做到易牙那样,这就说明了天下人味觉大体相同。耳朵也这样。一讲到声音,天下都期望做到师旷那样,这就说明了天下人的听觉大体相同。眼睛也这样。一讲到子都,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他英俊。不认为子都英俊的,那是没有眼睛的人。所以说,口对于味道,有相同的嗜觉;耳对于声音,有相同的听觉;眼睛对于容色,有相同的美感。谈到心,就偏偏没有相同的地方吗?心相同的地方是什么呢?是理,是义。圣人早就懂得了我们内心相同的理义。所以理义使我心高兴,正和猪狗牛羊肉合乎我的口味一般。”
 
【注释】
 
(1)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易牙,齐桓公宠臣;耆,同“嗜”。
 
(2)其性与人殊:《孟子译注》说:“此宜云‘人与人殊’,【原文】盖省一‘人’字。”逢彬按,此处“与人殊”之“人”指别人、他人,前面不必有一“人”字。那一时期,“NP+与人+形容词”格式的句子很常见,例如:“尧舜与人同耳。”(《孟子·离娄下》)“其性与人殊”正是这样的句子。而“人与人”之后一般接“相V”,其中V为及物动词。例如:“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墨子·兼爱》)而此句既无“相”,“殊”也不是及物动词,故不应补一“人”字。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3)惟:语首助词,无实义。
 
(4)子都:春秋时郑国的美男子;按,“都”有优美义。
 
(5)刍豢:牲畜中食草的如牛羊叫作“刍”,食谷的如犬豕叫作“豢”;豢,音hu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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