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有感

  道可道,非常道。
  
  对于老子的着作《道德经》,我是不敢妄加论断的,一是资历不够,二是悟性不够。
  
  只有静下心来慢慢品读,才能真正有所悟。道家的这本传世之作,绝对是中国史上最伟大的哲学着作,没有之一。全篇81章,短短5500多言,却解释了宇宙中所有的现象,不得不感慨其思想的伟大与深邃。
  
  如果把孔子的儒家思想对比成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那么老子的道家思想则相当于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牛顿与爱因斯坦这两位物理学上最卓越的两位科学家,我认为爱因斯坦更伟大,因为牛顿是从现实生活中总结得出,而爱因斯坦是从无到有的创造;同样,孔子与老子这两位中国思想史上成就最卓绝的巨人,我认为老子更伟大,因为老子的思想是史无前例也难有来者的,而且对万事万物的理解超出了一般思维的范畴,达到了“道”的境界。
  
  将整本书非常用心地拜读完,我知道这才仅仅刚刚踏入道家的大门,老子的思想不是读出来了,而是悟出来的。囿于经历与学识的匮乏,对于老子的思想理解难免有所偏差,望见谅。对于“道”理解的最佳途径,我觉得就是对生活和生命的思考。其实慢慢的会发现,日常中的所有一切都可以用道家的思想来解释,道其实无所不在。
  
  如何理解老子所言的“道”?
  
  就像老子开篇所言:“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说:如果道可以用言语来表达,那么就不是恒久不变的道了。所以,道是无法解释的,就像我问:为什么“为什么”的意思是“为什么”?无法解释。
  
  那么道究竟是什么呢?
  
  按照老子自己的阐述,道是宇宙的本源,是天地万物所以存在的总原理。但是有不同于天地万物,因为天地万物是具体事物的存在,是“有”,而道能创生天地万物却不是具体事物,谓之“无”。
  
  所以,“无”就是道。这个“无”是相对具体事物的“有”的,但并不是等于零。道既不是实体的具体事物,也不是空无所有,用老子的原话来说就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它是一种“惟恍惟惚”的存在。正因为道的空虚,才能创生宇宙万物,成为宇宙的本源。道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存在,所以老子才会说:“道可道,非常道。”
  
  老子强调无为,有很多人把它理解成无所作为,这是完完全全的误解。老子的本意是不妄为、不非为,是指按照自然界的规律,遵循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做到顺势而为。这也是统治者和管理者所需要做到的关键之处,否则国家将会倾覆,企业将会失败。所以,按照我自己的理解,我觉得老子的道所要表达的最重要的观点就是一个“势”字,这个“势”字,看似浅薄易懂,实则是自然万事万物生长的真理。
  
  《三国演义》中: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是“势”最好体现,“势”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而不是恒久不变的。就像对于古代王朝的“盛久必衰”,太阳的东升西落,股市的“涨久必跌”等等。生活中的所有一切,你会发现都是有势的存在,都可以用一个“势”来体会理解。“势”无所包而又无所不包,理解了“势”,以前觉得晦涩难懂的东西也变得清晰明了了。
  
  老子思想的先进性在于对于人性深刻的思考。一句“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给我以深深的震撼。我觉得,争是一种本能和天性,是我们证明自己的一种途径,而不争是一种境界,超越人性的弱点,达到一个新的层次。因为不争,凌驾于别人之上,所以别人无法同你竞争,也就是别人无法竞争过你。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会强调竞争从而战胜对手,但实际上不争才是最有力的争,才能达到最终的成就。
  
  以不争争,以无私私,以无为为。这才是做人的最高境界。这就是为什么最成功的人退居幕后,影响力依旧无与伦比,无需证明,因为他的存在感已经永久地刻在所有人的心里了。做人也好,做事也罢,不争无私无为,也就足矣。
  
  知足常乐,所有人都懂,但是绝大部分人学不会知足,永远欲求更多,得到更多了还想更多,没有穷尽;没能得到更多就怨天尤人,哀叹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尽管我们都知道这样不对,但依旧对于心中的欲望难以释怀。非常无奈,人皆如此。人若得道,则清净、无欲,关键还在于主观思想的层次。知足者富、富莫大于知足,放下心中的欲望,其实一切都刚刚好。如果内心的快乐不是由外在条件引起的,那么内心已经富足,内心富足,则生活常乐。
  
  对于老子的思想,实在是玄妙无以言,只能对对老子及其《道德经》叹为观止。天人合一是老子的人生观与宇宙观,让人不禁感慨老子思想的博大以及境界之高深。有关老子,还有太多值得讲解的东西。比如老子对于“和”的理解,对于“贵柔处弱”的坚持,对于道德修养的六等比较,以及老子哲学开创的辩证法思想等等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道之精深,实为所动。得道者,圣人也。
  
  对于老子,我觉得所有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所以,最真实纯粹的老子和老子的思想,都在这本5500余言的《道德经》里。细心品读里面的每一个字,对我们的为人处世以及对人生的理解,我想都是大有裨益的。
  
  用《道德经》第25章的最后一句来作结:
  
  人法地,地法天,
  
  天法道,道法自然。

作者:费德勒
来源:豆瓣网


元芳,你怎么看?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