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为鱼
【原文】
《易》中所言鱼,皆指巽也。《姤》卦巽下乾上,故九二有鱼(2),九四无鱼(3)。《井》内卦为巽(4),故二有射鲋之象(5)。《中孚》外卦为巽(6),故曰“豚鱼,吉”。《剥》卦五阴而一阳(7)。方一阴自下生,变《乾》为《姤》(8),其下三爻(9),乃巽体也。二阴生而为《遁》(10),则六二、九三、九四乃巽体。三阴生而为《否》(11),则六三、九四、九五乃巽体。四阴生而为《观》(12),则上三爻乃巽体。至五阴为《剥》,则巽始亡,故六五之爻辞曰“贯鱼”(13),盖指下四爻皆从巽来,如鱼骈头而贯也(14)。
【注释】
(1)巽为鱼:《周易·说卦》:“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所以下文说“《说卦》不言‘巽为鱼’”。
(2)九二有鱼:《姤》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厨房里有鱼,无害,不利于待客。)
(3)九四无鱼:《姤》九四:“包无鱼,起凶。”(厨房里没有鱼,引起争执,有凶。)
(4)《井》:,《周易》别卦之四十八(巽下坎上)。内卦:下卦,又称“下体”。
(5)二有射鲋之象:《井》九二:“井谷射鲋。”(在井中容水处射击小鱼。)
(6)《中孚》:,《周易》别卦之六十一(兑下巽上)。外卦:上卦,又称“上体”。
(7)《剥》:,《周易》别卦之二十三(坤下艮上)。五阴爻,一阳爻(上九)。
(8)一阴自下生,变《乾》为《姤》:《乾》六阳爻。“一阴自下生”,谓一阴爻(初六),五阳爻,,为《姤》(巽下乾上)。
(9)其下三爻:谓《姤》之初六、九二、九三,正为巽。
(10)二阴生而为《遁》:《遁》,,《周易》别卦之三十三(艮下乾上),初六、六二为阴爻,其他为四阳爻。
(11)三阴生而为《否(pǐ)》:《否》,,《周易》别卦之十二(坤下乾上),三阴爻,三阳爻。
(12)四阴生而为《观》:《观》,,《周易》别卦之二十(坤下巽上),四阴爻,二阳爻。
(13)六五之爻辞曰“贯鱼”:《剥》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引领宫人鱼贯而入承受恩宠,没有什么不利。)
(14)如鱼骈头而贯:《周易集纂疏》:“何妥曰:‘夫《剥》之为卦,下比五阴,骈头相次,似“贯鱼”也。’鱼为阴物,以喻众阴也。”骈,两马并驾。
【翻译】
《周易》里所说的鱼,都指巽。《姤》卦巽下乾上,所以九二爻辞说“有鱼”,九四爻辞说“无鱼”。《井》之内卦为巽,故九二爻辞有射鲋的卦象。《中孚》的外卦为巽,所以说“豚鱼,吉”。《剥》卦五阴爻而一阳爻。当一个阴爻自下生出,变《乾》卦为《姤》卦,此卦下卦三爻,是巽之卦体。二阴爻生就成了《遁》卦,则六二、九三、九四乃巽体。三阴爻生而为《否》卦,则六三、九四、九五乃巽体。四阴爻生而为《观》卦,则上面三爻乃巽体。到五阴爻为《剥》卦,巽体消失,所以《剥》卦六五爻辞说“贯鱼”,指的是下面四爻都从巽体而来,就像并排鱼头而将其贯穿起来。
或曰:“《说卦》不言‘巽为鱼’,今何以知之?”曰:“以类而知之,《说卦》所不该者多矣。如‘长子’‘长女’‘中女’‘少女’见于震、巽、离、兑中(1),而坎、艮之下,不言‘为中男’‘为少男’之类,(2)他可推也。”
【注释】
(1)见于震、巽、离、兑:《周易·说卦》:“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旉,为大途,为长子……巽为木,为风,为长女……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兑为泽,为少女……”
(2)按,《周易·说卦》先总言八卦象父母子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而其后分记各卦所象,又未言及此。
【翻译】
有人问:“《说卦》不讲‘巽为鱼’,现在又怎么知道巽为鱼呢?”回答是:“根据类推可以知道,《周易·说卦》里讲得不全面的多了去了,比如‘长子’‘长女’‘中女’‘少女’就见于震、巽、离、兑诸卦,而坎、艮之下,却不提‘为中男’‘为少男’之类,其他的情况也可推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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