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初人至诚

【原文】
 
真宗时,并州谋帅,上谓辅臣曰:“如张齐贤、温仲舒皆可任(1),但以其尝历枢近,或有固辞,宜召至中书询问(2),愿往则授之。”及召二人至,齐贤辞以恐为人所谗。仲舒曰:“非敢有辞,但在尚书班已十年(3),若得改官端揆(4),赐都部署添给(5),敢不承命?”辅臣以闻,上曰:“是皆不欲往也,勿强之。”王元之自翰林学士以本官刑部郎中知黄州(6),遣其子嘉祐献书于中书门下(7),以为:“朝廷设官,进退必以礼,一失错置,咎在廊庙(8)。某一任翰林学士,三任制诰舍人(9),以国朝旧事言之,或得给事中(10),或得侍郎,或为谏议大夫。某独异于斯,斥去不转一级,与钱谷俗吏,混然无别,执政不言,人将安仰!”予谓仲舒尝为二府(11),至于自求迁转及增请给,元之一代刚正名臣,至于公移笺书(12),引例乞转,唯其至诚不矫伪故也。后之人外为大言,避宠辞禄,而阴有营求,失其本真者多矣,风俗使然也。
 
【注释】
 
(1)温仲舒(944—1010):河南(治今河南洛阳)人。太平兴国二年(977)探花,历官枢密院副使、知秦州、参知政事等职,卒谥“恭肃”。
 
(2)中书:中书省。官署名。总管国家政事。后世有西台、内史省、凤阁、紫微省、右省等名。
 
(3)班:官职等级。
 
(4)端揆(kuí):尚书省长官的别称。
 
(5)都部署:官名。宋置于邻接辽、夏的地方行军统帅,英宗(赵曙)时避帝讳而改称“都总管”。添给:俸禄之外的补贴。
 
(6)王元之:即王禹偁(954—1001),字元之,济州钜野(今山东巨野)人。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进士,历官右拾遗、右司谏、翰林学士等职,直言敢谏,屡遭贬谪。文崇韩、柳,诗学杜甫、白居易,著述甚丰。刑部:六部之一,职掌法律刑罚之政令。黄州:今湖北黄冈。
 
(7)中书门下:政事堂,别称都堂,唐宋时宰相议事之所。
 
(8)廊庙:殿下屋和太庙。指代朝廷。
 
(9)制诰舍人:官名。即知制诰,负责起草诏令。
 
(10)给事中:官名。唐宋时,给事中掌读署奏抄,驳正违失,又与御史、中书舍人审理天下冤滞。
 
(11)二府:宋朝最高国务机关,枢密院称西府,中书门下称东府,对持文武大权,合称二府。
 
(12)公移笺书:不相统属的官署之间的文书。
 
【翻译】
 
真宗时,商议并州帅职,皇上对辅臣说:“像张齐贤、温仲舒都可任命,但因为他们曾任中枢要职,或许会坚决推辞,可以召至中书询问,愿意去则授官。”等召至二人,齐贤推辞说担心被人谗言中伤。仲舒说:“并非敢有推辞,只是我在尚书品级已经十年,如果能够改任尚书省长官,加赐都部署俸禄,敢不从命?”辅臣报告皇上,皇上说:“这都是不愿前往,不必勉强。”王元之自翰林学士以本官刑部郎中知黄州,派儿子王嘉祐到中书门下献书,认为:“朝廷设官,升降必须按礼节来,一旦安排失误,错在朝廷。我一任翰林学士,三任制诰舍人,以本朝旧例来讲,要么任给事中,要么为侍郎,要么为谏议大夫。唯独我不如此,离任不转升一级,和管理钱谷的俗吏混然无所区别,执政大臣不说,他人怎么信服!”我认为温仲舒曾为二府大员,敢于自求迁转以及增加俸禄;元之为一代刚正名臣,敢于向中书门下发文,援引旧例请求升转,这是因为他们为人至诚而不伪饰的缘故。后来人表面上冠冕堂皇,避免邀宠辞却俸禄,而暗地里蝇营狗苟,大失其本真品性,这是社会风气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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