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镬

本文出自《搜神记》卷十三

【原文】
 
汉武徙南岳之祭于庐江灊县霍山之上,无水。庙有四镬,可受四十斛。至祭时,水辄自满,用之足了,事毕即空。尘土树叶,莫之污也。积五十岁,岁作四祭。后但作三祭,一镬自败。
 
【翻译】
 
西汉时代,汉武帝把对南岳山神的祭祀从衡山迁到庐江郡灊县的霍山上,霍山上没有泉水。南岳庙里有四只大锅,足可以容纳四十斛水。到祭祀的时候,锅里的水总是会自动装满,足够祭祀时用。祭祀完毕后,锅内就空了。尘土、树叶都不会掉进锅里去弄脏它。就这样,一共持续了五十年,每年都有四次祭祀。后来,改成每年只有三次祭祀,一只大锅就自行损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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