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孝妇
本文出自《搜神记》卷十一
【原文】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旛。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极标,又缘旛而下云。”
【翻译】
汉朝时,东海郡有一位孝顺的媳妇,赡养婆婆非常恭谨。婆婆说:“媳妇赡养我勤劳辛苦。我已经老了,何必爱惜我这风烛残年的命,长久拖累我家的年轻人呢!”于是,她就上吊自杀了。她的女儿到官府告状说:“这妇人杀了我的母亲。”太守就把媳妇抓了起来,残酷地严刑拷打。孝顺的媳妇不堪忍受痛苦,被迫承认了谋杀的罪名。当时,于公在监狱担任吏员,他说:“这媳妇赡养婆婆十多年,因为孝顺而闻名本地,一定不会杀死婆婆。”太守不听他的意见。于公试图争辩,但是没有得到太守的理会,只能抱着审讯定案的文书,在官府哭泣着离开了。
从此以后,东海郡内遭遇了严重的旱灾,整整三年没有下雨。新任太守来了,于公说:“那位孝顺的媳妇不应该死,然而前任太守冤枉地杀了她,造成严重旱灾的原因应该就是这件事。”新任太守立刻亲自去祭奠那位孝顺媳妇的坟墓,接着还给她的坟墓立了旌表牌坊。天上立刻开始下雨,这一年就获得了大丰收。
老人们传说:“这位孝顺的媳妇名叫周青。周青即将被处死的时候,刑车上插着十丈高的竹竿,用来悬挂五种颜色的旗帜。她当着众人发誓说:‘我周青如果有罪,甘愿被杀,我的血会顺流而下。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鲜血会倒流向上。’过了一会儿,行刑完毕,她的鲜血呈现出青黄色,沿着旗杆往上流,到了顶端,又沿着旗帜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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