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兵饰

本文出自《搜神记》卷七

【原文】
 
晋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佩兵。又以金、银、象角、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而载之,以当笄。男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食异等。今妇人而以兵器为饰,盖妖之甚者也。于是遂有贾后之事。
 
【翻译】
 
西晋时代,晋惠帝元康年间(公元291—299年),妇女流行的首饰里有五件是制作成兵器的形状。又有记载说,人们用金、银、象牙、玳瑁之类的原料,来做成斧、钺、戈、戟之类式样的首饰,佩戴在发髻边上作装饰。男女的分别,是一个国家重大的礼节,所以,男人、女人在服饰、饮食习惯方面有所不同。当时,妇女用兵器的形状来作为首饰,这大概是反常到了极点的妖兆吧。于是,后来就有贾后先后害死了皇太后全家、太子最终被臣下夺权并杀掉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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