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和机锋

机锋是一种比喻。“机”是指古代弓弩上的机牙,“锋”是弓箭的头。“机锋”是用来比喻禅师们对学徒的一种独特的教导佛法的方式,他们往往通过极为震撼的或锋锐的方式让其学者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准确理解真意。这一方式也是对学徒们语言和才智的应变能力高度的要求。从表面上看,机锋体现了禅师们对语言的高超驾驭能力;从思维上看,则展现了一副灵活机智、生动活泼而又高深奥妙的理论传授和交流。总的来说,机锋是对“不立文字”、“直指心性”之禅宗宗旨的具体运用,是禅语的典型形式之一。从具体形式来看,机锋不仅表现在语言上,还表现在行为上,如不说一字,或棒打,或喝叫,或画图等。
 
公案本来是指官府司法断案的典型案例。禅宗将这个词借用来表示祖师大德言论行为案例,作为断定宗门内孰对孰错、谁是谁非的标准。我们可以这样说,整个禅宗的思想传播没有禅门公案是不行的。因为这类公案不但记载了高僧大德们的丰业伟绩和独特的言行思想,而且正是通过此类记录,才使不能用语言直接说明的禅义得以用语言文字说出。不过,公案与机锋一样,形式非常多变,有灯录(所谓灯录就是将六祖慧能思想传播下去的语言形式和历史记录。六祖的思想就如“一灯然百千灯,冥者皆明,明明无尽”。因此传灯就表示禅法,而灯录即是禅法传播的历史),有语录(这是著名的禅师升堂时说法的记录),以及拈古、颂古(自宋代以来,禅师们一扫唐代禅师离文去字之风气,而转以解释禅宗文献之机锋,和各种珠联妙语,所以“古”指前代大师的公案,拈古就是以散文回句解说,颂古则是以韵文诗句解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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