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

《殷周制度论》是我国著名古史研究专家王国维晚年的力作,撰写于1917年。《殷周制度论》以王国维所倡导的“两重证据法”对殷、周之际中国政治与文化的巨大变革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其着眼点是中国宗法制度。文章认为,周朝之所以定天下,是因其制度开始的,周人之制度异于商者有三:其一是立子立嫡之制度;其二是庙数之制;其三是同姓不婚制。王国维断定,周朝的典礼为“道德之器械”,周礼是“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四者之结体”,“然尊尊、亲亲、贤贤此三者,治天下之通义也”。在文章中,王国维考证出我国历代皇位的“传子之制”始于周朝,并充分肯定了这一制度的历史进步性,认为其可以达到平息争斗,使社会稳定的目的:“兄弟之亲本不如父子,而兄之尊又不如父,故兄弟间常不免有争位之事,特如传弟既尽之后,则嗣立者当为兄之子欤?弟之子欤?以理论之,自当立兄之子;以事实语之,则所立者往往为弟之子。此商人所以有中丁以后,九世之乱,而周人传子之制,正为救此弊而设也。”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还进一步考证了中国宗法制度产生的原因,认为其本在于“嫡庶之制”:“周人嫡庶之制,本为无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王国维的《殷周制度论》是我国古史研究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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