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三纲”?何谓“五常”?
常说“天理人伦、三纲五常”,其中“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的是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近乎绝对的服从,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做出表率。它反映了传统中国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极端表现即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是分别用来调整和规范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纲”、“五常”的思想,最早渊源于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此后,法家也有类似的说法,例如《韩非子》中就讲:“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后来的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到了西汉,董仲舒从天人感应的思路出发,按照阳尊阴卑的理论,认为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这就是人们所讲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同时,董仲舒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准则。坚持“三纲”、“五常”之大法,整个社会秩序就能稳定和谐。
公元79年,东汉章帝亲自主持,在白虎观组织了一次全国性的经学会议,这个会议的记录以后由班固整理编辑成《白虎通德论》,简称《白虎通》。这部书的内容是当时官方对经学的标准答案,也成为后世中国社会伦理纲常的真正法典,“三纲”、“五常”的内容也首次以官方文书的形式确立起来,从此开始成为真正影响中国传统社会的实际运行的道德规范。“三纲”、“五常”连用却是到了宋代才有的事,后来也常被简称为“纲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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