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什么是“格物致知”吗?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这一段。
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中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的意义也就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以至于今。现在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根据南宋朱熹学说的部分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
“格物致知”包含现在所说的“实事求是”精神,但是,其内涵远比“实事求是”丰富。现今流行观点和朱熹观点的差异,乃是在关于“致知”的解释。
朱熹所谓的“知”是知性——包含了智慧与知识;而现代流行观点的“知”只是指知识,这种观念变异可能是由于现今社会流行唯物论观点所产生的影响。
虽然朱熹乃是儒学史上承先启后的一代大儒,但他对于“格物致知”的观点之所以在后世成为主流,并非是因为获得后世儒家学者的普遍赞同。
事实上,朱熹学说在南宋当时还因政治党争而被斥为“伪学”,而后世的许多儒家学者也更大力批判朱熹对于“格物致知”的学说观点。
但因为朱熹的《四书集注》在元朝中叶就被官方采用为科举取士的应试准则,而自从明太祖开始独尊朱熹学说为《四书》上的唯一官方思想权威以后,朱熹学说更是成为明清两代历时五百余年在科举应试上的官方教条观点。
因而朱熹在“格物致知”上的观点也就在数百年的官方教条权威下,成为后世社会上的普遍流行观点。所以在清末的洋务学堂中,就把物理、化学等学科称为“格致”,即“格物致知”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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