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和豫剧
常香玉是著名的豫剧表演艺术家,被人们誉为“豫剧皇后”,她以一出豫剧《花木兰》中“谁说女子不如男”的经典唱腔迅速红遍中国的大江南北。
常香玉(1923~2004),原名张妙玲,原籍河南省巩县(今巩义市)董沟。她从9岁开始就跟随父亲张福仙学戏,后来又拜翟彦身、周海水为师,初学小生、武生等行当,后来专演旦角。她10岁就登台演出,在13岁时,得到王镇南先生的帮助,主演了六部《西厢》,受到观众的喜爱,开始闻名于开封。常香玉在豫西调的基础上,逐渐将豫东调、祥福调、沙河调等融入于其中,并吸收了京剧、评剧、秦腔、河南曲剧等剧种的声腔技巧以及坠子、大鼓等的优点,博采众长,形成了新的唱腔,创立了“常派”,并于1948年创办了香玉剧社,开始培养新一代的青年豫剧演员。
20世纪40年代,为了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常香玉首次出演了抗日时装戏《打土地》,开创了豫剧编演现代剧的先河,同时也显示了中国艺人的爱国气志。1951年,为了支援抗美援朝,她率领香玉剧社的演员们在开封、新乡、武汉、广州、长沙等城市进行了巡回义演,并用演出所得的15.27亿元人民币(旧币)为中国人民志愿军捐献了一架“香玉剧社号”战斗机。1953年,她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赴朝鲜慰问文工团第五团副团长,又带领“香玉剧社”的演员奔赴朝鲜战场,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进行了多达175天、共180场的慰问演出,被誉为“爱国艺人”。1954年,常香玉又在新疆为天山南北的边防战士和新疆的各民族人民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慰问演出。1979年,中国的西南边陲出现战火,常香玉又跟随到广西边防地区的军营中,为战士们演出。
常香玉于1952年参加了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大赛,以《花木兰》获得荣誉奖。并历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分会副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戏曲学校校长。1987年12月,常香玉自筹资金设立了“香玉杯艺术奖”,用以奖励河南地区表现出色的优秀戏曲人才,对豫剧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有效的影响。1994年6月,常香玉荣获“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艺术奖”,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的称号。2004年,常香玉去世之后,国务院决定追授这位已故的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的荣誉称号。
常香玉是一位杰出的演唱家和豫剧表演家。她所创始的“常派”声腔朴实而自然,慷慨又婉转,淳厚酣畅,变化自如,格调新颖,表演细腻洒脱,生动逼真,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她的代表作“红、白、花”——《拷红》、《白蛇传》、《花木兰》已经成为豫剧中的经典剧目,而且《花木兰》已经于1956年拍摄成戏曲影片。《断桥》、《大祭桩》、《破洪州》、《五世请缨》、《人欢马叫》和现代戏《红灯记》等也是常香玉的代表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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