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

说书是中国曲艺的一个类别。中国曲艺是古代歌唱技艺和民间口头文学经过长期发展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根据审美功能特点的不同,可以分为说书、唱曲和滑稽三大类。其中说书为主要的艺术形式,评书、评话、鼓书、琴书等都是通过口头讲故事进行表演,可归为说书的艺术样式。
 
说书在我国是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艺术门类。最早关于“说书”的文字记载是在汉代刘向所著的《烈女传》中,古代妇女怀孕期间,为了使以后生下的孩子“形容端正,才德过人”,便让人给她讲故事、念诗。隋朝侯白的《启颜录》中,也记载有侯白曾被人要求说书的情形。到了唐宋时期,有了专门说书的表演形式,被称为“说话”。南宋时期,“说话”艺术的内容、题材及表演风格逐步丰富、完善,各种流派也纷纷呈现出不同的风采,出现所谓“说话四家”,分别以讲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说、历史故事,宗教义理和滑稽笑话见长。元代又将这种艺术称为“评话”。明末清初,说书艺术有了很大的发展,说书家柳敬亭的出现更使得中国的说书艺术达到了鼎盛时期。清代末年,说书艺术不仅在内容和表演形式上逐渐成熟起来,而且也得到了广泛的流传。汉族的说书表演日益发展为采用当地的方言演说,少数民族也出现了这样的表演形式,他们采用本民族的语言说演民族历史,或者吸收汉族的一些故事题材进行表演。
 
说书艺术不仅丰富了中国古代的民间文化,而且也孕育了其他文艺形式,产生出中国文学的独特题材——章回长篇白话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中国古代文学巨著也都借鉴了说书人的“话本”才得以诞生,情节更为完整,人物形象也更为饱满生动。历代说书艺人也善于从这些文学著作中汲取有利的因素,丰富说书的内容,二者相互影响,相得益彰。
 
说书艺术因地方不同,也有着各种不同的种类,如四川评书、湖北评书、苏州评话等,影响比较大的说书形式为以北京为中心在北方地区普遍流行的“评书”和以江苏扬州地区为主流行的“扬州评话”。“评书”大约形成于清代初期,流传于我国华北和东北的大部分地区。说演时用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调的普通话进行,大多以第三人称的叙述和介绍为主,内容多为历史及英雄故事题材的长篇大书;“扬州评话”又称“维扬评话”或“评词”,也形成于清代初期,主要流传于以扬州为中心的江苏省北部,以及上海、南京、镇江等地。它以扬州方言进行说演,内容丰富,题材多样。
 
表演说书艺术时,以说书人的口气进行演说的,叫做“表”;模仿书中人物音容笑貌的,叫做“白”;评说书中人物作为的,叫做“评”。说书的艺术技巧主要有“开脸儿”、“摆砌末”、“赋赞”和“垛句”四种。“开脸儿”是描绘人物形象的手法,用以交代人物的穿着、身材、面貌等,表现出具体生动的人物形象;“摆砌末”是用以交代人物活动的环境、场合背景;“赋赞”是用来赞美人物或者景物,常用对偶的长短句进行刻画,声调铿锵有力,给人以美的听觉享受;“垛句”也叫做“串口”,指用排比等夸张的手法描绘事件、人物等,以烘托气氛,感染听众。说书艺术的表演形式非常简单,只需一人或坐或立,或设桌案,以一把折扇和一块醒木作为道具即可。发展到20世纪以后,很多说书艺人连桌案、折扇等也不用了,只是一人站着进行说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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