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
山西稷山县青龙寺大雄宝殿内的壁画全国闻名,宝殿东侧室内墙上绘有一幅地狱图,画的是阴曹地府的鬼卒们正在对人施用种种酷刑,有凌迟、炮烙、剖腹、挖心、剥皮、上刀山、下油锅等等。其中还有一种刑罚是锯人。画面上有一名男子被两块竖起的长木板夹住,头朝下脚朝上倒立,木板和人捆绑在一起,固定在另一根竖直的木桩上。两名鬼卒站在两边对拉,踞口把两块木板和木板中间的人同时锯下,鲜血顺着锯缝向下流淌,被锯的人似乎正在发出痛苦的惨叫。
这是地狱和阎罗殿的画面,现实生活中是不是有人用锯来锯人,史籍中法内刑罚未见具体的事例,但用锯锯人的法外酷刑确实存在。例如三国时,吴末帝孙皓的爱妾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老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本是孙皓的宠臣。他逮捕抢劫者,将其绳之以法。爱妾将这事告诉孙皓,孙皓非常生气,便假借其他事端逮捕了陈声,命令武士用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并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让狗吃狼嚼。十六国时,前秦苻健生性凶暴,锥、钳、凿、锯等杀人刑具常备在身边,这其中就有用锯俱人的刑罚。南朝宋后废帝刘昱惯用酷刑,所用的刑具之一就是锯。北朝北齐文宣帝高洋平时在宫廷中罗列着大镬、长锯、剉碓等刑具,若有人稍微触犯了他,就要受到各种非法刑具的折磨。五代时南汉主刘杙也是有名的暴君,他常使用的有刀锯、肢解、刳剔之刑,锯这种刑具在他这里也派上了用场。
另外,后世有时施行斩首时,刽子手砍不下犯人的脑袋就改用锯锯断脖颈。例如清代咸丰年间,有一次,官军在福建沿海地区捕获海盗五十余人,押赴福州市北郊刑场斩首。但这些海盗多是有些功力的,刽子手行刑时,对一名囚犯连砍数刀还是砍不下头来,于是就另想办法,找来一条木匠用的大锯,两人对拉,锯断囚犯的脖子,囚犯号叫,惨不忍闻。
从上述事例可知,寺庙壁画地狱中的锯人之刑并非纯属虚构,它正是人间凶暴残虐行为的反映。而且,现实和地狱实行锯割刑罚的惨象,千百年来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一种十分恐怖的阴影和心理压力,使人畏惧,使人震慑,难怪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一听柳妈说她死后要被阎王锯作两半,分给两个男人分享,就吓得非要到庙里捐一条门槛做替身不可,而且只有她捐了钱之后,神气才舒畅,眼光才有神。中国的妇女勤劳而朴实,但被封建精神枷锁束缚得可怜又可笑,我敢相信直到现在具有祥林嫂思想状况的女人仍不在少数。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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