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的音乐性和舞蹈性

熟悉戏曲的人都知道,中国戏曲是“唱念做打”的综合体,其中的“唱”、“念”体现了戏曲的音乐性,“做”和“打”体现了戏曲的舞蹈性。但是,我们必须要澄清一个事实:那就是戏曲艺术的音乐性和舞蹈性,在具体的表演中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相互游离、各自独立的。也就是说,戏曲中的音乐成分和舞蹈成分是不分家的,而是界限模糊、彼此渗透的,都从属于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和表演的需要。因为戏曲是通过说、唱、舞等多种手段共同刻画一个角色或演绎一个故事,所以,作为一名优秀的戏曲演员必须“唱念做打”样样精通。 
 
在戏曲舞台上,无论是体现音乐性的“唱”、“念”,还是体现舞蹈性的“做”、“打”,都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戏曲艺术家们通过对生活的观察、揣摩、总结和积累,把普通的语言、日常的动作、平淡的感情,幻化成舞台上的说白、歌咏、舞蹈、武打,并通过强化、美化、艺术化使之变成了一系列具有夸饰性、表现性、规范性和固定性的程序动作,再配以相应的服饰道具,不但有效地增强了演出的艺术魅力,达到了神形兼备的效果,还体现出了一种动人魂魄的韵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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